为了减少车辆通行,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月4日起,根据《大冶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6号)》规定,大冶市区严格实行交通管制。
按照通告要求,交警大队将全市各路口红绿灯调成红灯,禁止没有通行证的车辆上路行驶。
同时,交警组织专班警力在城区公安局路口、雨润路口、观山路口等主要路口开展巡逻管控,对违法禁令上路行驶、故意遮挡号牌、假牌套牌、未悬挂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格处罚,对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采取劝导为主、查扣为辅的处罚措施。
行动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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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至11日,交警共出动警力160余人次,检查、劝导机动车31台、摩托车42辆,暂扣机动车2台,摩托车9辆。
2月4日以来,交警大队经过后台甄别、卡口比对,查获了一批故意遮挡号牌的交通违法车辆。对于罔顾交通管制措施的车主,交警大队现对查获的车辆予以曝光。
曝光台
2月4日-9日故意遮挡号牌车辆(共3台次):
鄂BBL126、鄂B3J180、鄂B67919
被遮挡后
原号牌
▲鄂BBL126
被遮挡后
原号牌
▲鄂B3J180
被遮挡后
原号牌
▲鄂B67919
2月10日故意遮挡号牌车辆(1台次):
被遮挡后
原号牌
▲鄂BD3580
2月11日未悬挂号牌或故意遮挡号牌车辆(3台次):
未悬挂号牌
原号牌
▲鄂B5K038
被遮挡后
原号牌
▲鄂BW5708
被遮挡后(撕除的残留物)
原号牌
▲鄂BBY068
交警大队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对上述违法车辆作出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望市内有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员主动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交警提醒:
目前仍处以防控疫情的关键时期,市民如无必要尽量不要出门,更不要开车上路。
如车辆未取得通行资格而上路行驶,在通过红灯路口时,交警部门将按闯红灯处理。
如果车主将车牌摘下或故意遮挡,交警部门在核查比对后,将依法按照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或故意遮挡号牌,从重处罚。
来源 | 大冶公安
责编丨罗仲楷
编审丨祝望林
总编审丨袁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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