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市市场监管局公布3起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违法行为

02-07 07:41   大冶市融媒体中心

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周雨婷 通讯员 贺佑胜 李精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控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管,出动巡查人员1500余人次,迅速查办一批涉嫌哄抬价格、价格欺诈、未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案件,有力维护防疫用品及生活用品的市场价格秩序。现公布首批3起价格违法典型案件。

案例一:黄石新世纪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大冶外滩首府店哄抬价格案

1月23日,市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称“大冶某药店销售的口罩大幅度涨价”。该局第一时间出动执法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查明,该店销售稳健医用护理口罩,进价6.5元/个,分别按18元至25元不等价格对外销售,最高进销价差率385%;销售南昌翔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一次性使用口罩(耳挂式),进价1.5元/个,以2元至10元不等价格对外销售,最高进销价差率667%;销售LCK0032379医用护理口罩,进货4.5元/包, 按12元价格对外售价,最高进销价差率267%。当事人上述事实构成哄抬价格的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该局对当事人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恢复正常价格,同时拟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或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案例二:曹志华无照经营及哄抬价格案

1月28日,市12315热线接到投诉,反映大冶志华海鲜负责人曹志华高价销售N95口罩,执法人员立即开展调查,发现当事人1月25日自行驾车去桐城市康溪劳保用品有限公司购买了康溪牌KN95型口罩5000个,进价4元/个,通过微信朋友圈对外销售,销价按6元到15元不等,最高进销价差率375%,己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涉嫌无照从事经营行为及哄抬价格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查处办法》和《价格法》的相关规定,该局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目前此案正在立案调查中,将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三:大冶康玲诊所哄抬物价案

1月29日,市12315投诉举报热线接群众举报反映“康玲诊所销售的口罩太贵了,卖三十多一个”。经调查,该诊所口罩已销售完毕,由于该诊所销售无记录,据该诊所反映销售HaYn®一次性口罩1195个,每个售价3元,销售锦绣粤興牌KN90型口罩400个,每个售价35元,且无法提供合法进货渠道和票据。该诊所销售口罩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进销价差率明显高于疫情发生前。该诊所涉嫌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根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符合立案条件,执法人员第一时间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目前正在依程序办理中。

该局相关负责人说,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广大人民群众同舟共济,抗击疫情,但部分防疫用品经营者违背商业道德,违反法律法规,这是典型的发“国难财”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希望广大生产经营者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实承担社会责任。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采取强有力措施,严厉打击串通涨价、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违规行为,稳定价格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该负责人也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防疫用品时,要注意区分劳保口罩和医用口罩,辨别医用酒精浓度,购买具备防护功能的用品,并注意保存销售凭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发现市场违法行为时,请及时拨打电话12315、12345进行投诉举报。

责编丨刘琪

值班总监丨万紫

值班总编丨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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