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答记者问

02-04 08:02   大冶市融媒体中心

2月3日,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有关防控情况,大冶市防控指挥部相关负责人就市民关心的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一、我市在加强人员流动管理、减少市民出行中有哪些要求?

减少出行就是减少感染机会。就要求市民减少出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出台了第3号通告,提出了以下要求:

就减少市民出行,第3号通告明确,从2月3日开始,市区范围内(不含乡镇),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允许营业的商超和药店上班外的人外,其他市民要减少出行、简便出行,外出必须佩戴口罩。购买蔬菜等必需生活物资,也只能出去1名家庭成员。

党员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人要带头少出门,带动街坊邻居减少出门,更不要串门、聚集、带宠物上街。

市民出门实行社区属地管理,各社区要切实履行责任,协调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做好人员外出引导和管控工作;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当地社区负责做好管理。驻点社区联系包保的党员干部要切实履行包保责任。

物业管理公司要做好小区管理工作,切实履行防控职责,引导业主尽量少外出、不聚集;加强物管区域人员车辆进出管理,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

在市民出门管理工作中,对拒不听从居民小区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将加大打击力度。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纪检监察机关将严肃问责,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党员干部在管理中履职不到位的,也要严肃问责。

二、我市对车辆出行管理是如何规定的?

2月4日0时起,我市对部分城区道路实施交通管制,具体管制道路为:城西路、大冶大道、新冶大道、湖滨路、金湖大道、东岳路、保康路、新华路、东风路、观山路、乾塔路、劲牌路、七里路、育才路、荟萃路,以上道路全线实行红灯禁行和交警执勤管控。管制道路除警车、救护车、应急抢险车、货车、公务车、出租车(不含网约车)和持有市指挥部及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核发的通行证等车辆之外,严禁其他机动车通行。为从源头上落实车辆禁行,城区各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除特殊原因外,小区禁止车辆出入。

对违反交通管制闯红灯或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故意遮挡号牌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分别给予罚款200元、记6分;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对不服从公安民警管理,阻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公共场所是疫情防控的重点,人员聚集容易传播疫情。在这些方面,我市采取了哪些措施?

为有效控制疫情,减少人员感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我市公安等部门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正在加大力度予以打击。

一是禁止聚众性娱乐活动。从严从重打击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对容留人员集聚的经营性场所,坚决予以关停;情节严重的,将顶格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不得私自组织跳广场舞、公园踏青、郊游等群体性、聚集性外出活动。

二是加强农贸市场和商超管理。按照方便市民生活的原则,就近安排农贸交易区域。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要严格执行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等制度;除销售生活必需品以外的售卖柜台均不得营业;违反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从严从重处罚。

三是严格市场经营场所管理。暂停各类宾馆、酒店、餐馆、食堂等餐饮行业举办各类群体性聚餐、配送外卖(为医护人员配送等特殊情况除外)。继续暂停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健身馆、游泳馆等各类文体娱乐场所经营。不是市民生活必需开业的门店、商铺,不得开门营业;必需开门营业的,经营业主必须落实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等防控措施,并对经营区域进行通风消毒。对违反规定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根据规定予以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四是继续暂停群体性宗教和民俗活动。暂时关闭全市宗教场所和宗族祠堂,停止聚众性宗教活动和宗族祭祀活动。发现有宗教场所进行宗教活动、接待信众和教徒等行为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发现宗族祭祀行为的,严格追究当事人和监管人员责任。

四、我市的集中消毒工作是如何开展的?

2月3日22时——24时,我市已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利用雾炮车、洒水车等设备对中心城区公共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统一进行喷洒消毒,具体范围包括:城区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垃圾中转站处理站、公共厕所;城区各小区;城区正常营业的超市、商场、集贸市场;城区各医院、学校、幼儿园;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营运的公交车、出租车等,实现了对公共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消毒全覆盖。

疫情防控是当务之急,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政府相关部门在防控疫情工作中,采取相关措施加强管理,难免会对市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带来不便和影响,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

责编丨刘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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