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 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

11-05 11:24  

冶市监〔2019〕24号

关于印发《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

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基层所: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6月14日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优化

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全市招商引资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结合《大冶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立足部门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以营造全省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主线,以作风建设为保障,坚持“四个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聚焦全省第一方阵总目标,对标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对标“放管服”改革要求,对标“六大环境”建设要求,对标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努力创造流程最少、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环境最优的一流营商环境。

(二)坚持深化改革。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开办程序,推进“一张网”建设,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

(三)坚持放管结合。按照“非禁即入”要求,最大限度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营造便捷准入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制度,营造公平市场环境。

(四)坚持服务优先。充分发挥登记注册、品牌发展、

审慎监管,以及股权质押、动产抵押、专利权质押等职能作

用,深化“双千”活动,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

二、主要内容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1.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扩大“证照分离”改革,对我市确定的第一批110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确定的四种方式督促抓好落实。对“证照分离”改革后符合“多证合一”要求的涉企备案信息采集事项进一步梳理,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做到“成熟一批、整合一批”。(牵头单位:行政审批服务股)

2.继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将银行开户纳入企业开办环节,实现新设企业银行开户与设立登记同步申请、并行办理。6月底前,全市新开办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银行开户5个环节3个工作日内办结。(牵头单位:行政审批服务股)

3.推进市场主体注销便利化。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局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拓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压缩公告时间,实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对公告期满、材料齐全的2个工作日内办结。(牵头单位:行政审批服务股)

4.优化涉企行政审批改革。加快推进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探索推行“先证后查”“自主声明”“告知承诺”等制度,将许可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改革,建立医药创新研发提前介入机制,分类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牵头单位:行政审批服务股,责任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

(二)推进监管方式改革

5.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调整大冶市市场主体协同监管联席会议组成部门,完善“一单一表两库”,整合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抽查流程,强化对各部门的指导督办,实现“双随机”监管常态化,确保抽查事项全覆盖。制定“双随机”抽查年度计划,推进全局各项监管业务综合抽查,推进全市跨部门联合抽查,年度计划外的涉企检查原则上不予组织,集中统一公示抽查结果,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干扰。(牵头单位:信用监督管理股)

6.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扩大涉企信息归集共享覆盖面。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研究推进信用修复机制,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牵头单位:信用监督管理股)

7.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建立涉企检查处罚审查备案制度,除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的执法检查外,就同一事项对同一企业开展检查的次数,原则上每年不超过一次。制定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规范执法行为。(牵头单位:政策法规股)

8.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开展2019年度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专利、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加大行政保护力度,完善专利侵权纠纷调处机制,确保结案率100%。(牵头单位: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股、综合执法大队)

9.守住安全底线。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以科学高效的监管,抓好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保障企业正常运转。实施食品生产、销售、消费环节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流通、使用环节监管,开展风险管理。严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做好专业性监督。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组织企业开展专题培训,协助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牵头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质量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服务中心)

(三)优化服务方式改革

10.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广市场主体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依托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融合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平台,建成全市开办企业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审批。(牵头单位:行政审批服务股、信息与大数据中心)

11.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强化创新主体培育,实施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工程、知识产权贯标工程和高校知识产权推进工程四大工程,开展重点企业“面对面”服务行动,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力争全年全市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3件。(牵头单位: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股)

12.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发挥股权质押、动产抵押、专利权质押等职能作用,完善专利权质押融资政策体系,建立大冶市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备案库,力争全市新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1-2笔。(牵头单位: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网络交易广告合同监督管理股)

(四)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13.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坚持服务优先,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为营商环境作贡献”的意识,切实为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服务。制定关于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作风建设工作方案,深入查摆单位和个人在服务意识、履职担当、能力效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坚决纠治服务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主题教育、专题培训,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建立红黑榜制度。(牵头单位:办公室(政工))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综合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各基层监管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注重落实。根据《大冶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市局牵头负责“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健全完善信用环境”3项工作,并为“开办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市场监管”3项营商环境评价一级指标的牵头单位,任务繁重。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责任,研究制定务实管用的具体措施,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改革措施的对标落实。工作中要注重协同配合,牵头单位要主动担负起牵头责任,加强与其他责任单位的协同配合,凝聚工作合力。

(三)加强考核。根据《大冶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试行办法》要求,我局将把市优化政务环境工作专班对各单位的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各单位要树立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强力推进工作落实。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各单位每月底前将本月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局信息与大数据中心(联系人:黄晓露,电话:18772333966)。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前兵    局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柯红梅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  组  长:李勇奇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华  文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柯惠华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平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新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基层所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黄国强、肖绪龙

成员:余玲玲、黄晓露

宣 传 报 道 组  李精明、叶天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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