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市域经济发展,我市拟在陈贵镇设置湖北省大冶市陈子山金矿详查拟设探矿权,勘查区面积为0.3824平方公里,勘查矿种为金矿。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18〕2号),陈贵镇政府协调制定了《大冶市金山矿区葫芦山矿段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涉及的山林、青苗、坟墓、道路等处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大冶市陈子山金矿详查拟设探矿权基本情况
湖北省大冶市陈子山金矿详查拟设探矿权位于大冶市区西南方向约15千米,行政区划属于大冶市陈贵镇华垅村管辖。申请人为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设勘查区面积为0.3824平方公里,勘查主矿种为金矿。勘查区范围如下图所示。
图1拟设湖北省大冶市陈子山金矿详查探矿权范围图
二、挂牌出让涉及的山林、青苗、坟墓、道路等问题的处置方案
(一)因勘查施工涉及的山林、青苗、坟墓、道路等被毁坏,按照陈贵镇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二)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按照大冶市统一年产值标准执行。
(三)其它附着物补偿以协商协议为准。
(四)本次处置方案的对象仅限于处置方案公告之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在方案公告之后抢种的青苗和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三、公告时间
本次公告期为2019年9月3日至2019年9月10日。凡涉及本公告开采范围内的村组、村民如有异议,请与项目所在地陈贵桥镇人民政府联系。
(陈贵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714-8996028)
本方案最终由项目所在地陈贵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大冶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