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信访局接待群众来访 服务指南

09-12 10:34  

大冶市信访局

2018年8月17日发布

2018年8月17日实施

接待群众来访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服务指南适用于办理接待群众来访业务二、基础要素

(一)事项名称

接待群众来访

(二)事项代码

42028100000001107613100000005000

(三)办件类型

□其他 ☑承诺件 □即办件

(四)申请形式

☑ 窗口申请 □网上申请

(五)服务对象

(六)受理机构

大冶市信访局

(七)实施机构

大冶市信访局

(八)设定依据

1.《国务院信访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31号) 2.《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国信发【2013】4号) 3.《湖北省群众信访接待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实施细则》(鄂信发【2014】36号) 4. 国家信访局关于印发《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的通知(国信发(2017)19号) 5. 湖北省信访局关于印发《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的通知(鄂信发(2017)62号文)(九)受理要求

1.受理条件

(1)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到我市来访接待部门提出信访事项: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3.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4.社会团体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5.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十)法定办结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60 个工作日。

(十一)承诺办结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60 个工作日。

(十二)申请材料

接待群众来访申请材料

(十三)结果名称

1.不予受理告知书

(十四)结果样本

结果样本见附件

(十五)收费

本事项不收费

(十六)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十七)办理地点

大冶市湖滨路17号大冶市信访局.接访大厅

交通指引:公交:1、4、8、10、16路到湛月酒店或审计局站即到。

(十八)办理流程图

三、办理流程

(一)来访事项办理流程

1.来访登记。2.接待谈话。3.受理的出具受理告知书(不受理的出具不予或不再受理告知书、直接回复、留存)。4.出具处理意见书。5.办结。

四、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投诉

黄石市信访局,黄石市团城山桂林北路2号,6369730。附件:

1.不予受理告知书.doc(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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