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深入开展“清洁庭院巾帼行动”的通知

09-09 11:43  

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妇联,市直各部门、相关企业妇委会,各团体会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树立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建设美丽家园贡献力量。现就做好2019年“清洁庭院巾帼行动”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持续深入开展“清洁庭院巾帼行动”,新创一批“清洁庭院示范村”,新树一批“美丽庭院”、“卫生家庭”、“靓家巧妇”典型,促使家居环境显著改善,群众文明素质明显提升,和谐和善和美氛围日益浓厚。

二、工作措施

1、开展“清洁庭院我宣传”行动。开展好宣传宣讲是“清洁庭院巾帼行动”的前提保障。各乡镇妇联、各创建村(社区)要层层动员,组织开好村“两委”、村民理事会、妇女代表专题动员会、妇女代表培训会等,明确“清洁庭院”工作任务及职责。各创建村(社区)要通过开办宣传栏、发放倡议书、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让“清洁庭院巾帼行动”家喻户晓。同时,要组织成立一支巾帼宣讲队,深入妇女群众,广泛深入宣传党的最新精神,宣传开展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传播卫生清洁、绿色生态、低碳环保等知识,为清洁庭院工作的开展营造浓厚的氛围。

2、开展“庭院治理我主导”行动。庭院环境治理是“清洁庭院巾帼行动”创建的基础保障。各乡镇、各创建村(社区)要广泛组织动员农村妇女和家庭参与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清洁庭院卫生死角、清理房前屋后的堆积物、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等,养成清洁美化环境的好习惯。要主动联合有关部门,积极解决庭院环境治理的难点问题,切实推进庭院整洁工作。要积极开展家庭种绿护绿培训教育,推广“绿化角”、“庭院花圃”,扮靓庭院环境,培育美丽庭院,实现“家里门外净起来、房前屋后绿起来、庭院环境美起来”。

3、开展“巾帼志愿我先行”行动。巾帼志愿服务是“清洁庭院巾帼行动”创建的重要抓手。各乡镇、各创建村(社区)要组织成立各类巾帼志愿服务队伍,每月坚持开展公共卫生清扫、庭院保洁监督服务,帮助孤寡残疾、空巢老人等缺乏劳动力的家庭清扫庭院、清洗被褥等;要组织巾帼志愿者与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单亲母亲等进行“一对一”结对,开展契合妇女群众需求的关爱帮扶活动;要充分利用“三八”妇女节、世界环境日、“重阳节”等重要节庆日,组织巾帼志愿者开展环境污染防治、庭院评比、邻里互助、敬老爱老等服务。

4、开展“美丽庭院我来评”行动。典型选树是“清洁庭院巾帼行动”创建的重要举措。各创建村(社区)要创新形式,以生产小组为单位,开展晒晒我的“美丽庭院”、“卫生家庭”评比、“靓家巧妇”风采展等特色活动,通过“晒”“评”“赛”“展”等形式,选树一批家庭典型,打造出各具特色的清洁庭院创建活动品牌。要定期组织妇女群众到清洁庭院示范户进行观摩学习,让广大妇女和家庭在参与的过程中相互学习欣赏、相互启发提高,激发妇女和家庭参与评比的热情,提升清洁庭院创建水平。

5、开展“文明家风我传承”行动。乡风家风文明是“清洁庭院巾帼行动”的重要内涵。各乡镇、各创建村(社区)要持续深入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文明家庭、健康家庭等系列创建活动,在广大家庭中,培育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的文明家风,不断深化“清洁庭院巾帼行动”内涵。要充分发挥农村妇女的独特优势,开展文明礼仪、生活技能等培训,引导她们树立生态、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要重点推进家庭教育工作,通过“大手拉小手”等活动,带动家庭成员及孩子参与洁化、美化庭院,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升家庭生活品质。要繁荣基层群众文化生活,组织女子腰鼓、健身、广场舞等各类文体团队,开展健康向上的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寓教于乐,移风易俗,活跃和繁荣农村家庭文化生活,带动农村留守儿童、邻里互动、平安创建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抓落实。各乡镇妇联要充分认识“清洁庭院巾帼行动”的重要意义,将创建工作与文明创建、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工作相结合,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抓紧抓好。要积极争取党委重视,确定1-2个示范创建村(社区),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争取财力、物力、人力上的支持,推进“清洁庭院巾帼行动”深入开展。各创建村(社区)要主动作为,积极参与,明确目标和任务,创新思路和举措,全力推进“清洁庭院”创建。

2、强化宣传树典型。各乡镇妇联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作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各具特色的宣传动员活动,并积极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大造舆论声势;要坚持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发挥好广大妇女在争创中的主体作用,以点带面,通过培育典型、选树典型、学习典型、争做典型,起到“拨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效果。

3、强化保障促长效。各乡镇妇联要推动落实“每天一清扫、每周一检查、每月一公示、每季一考核、每年一评选”“五个一”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好已创建村(社区)的创建成果,确保新创建村(社区)取得明显实效,不断扩大创建面。要每月进行一次自查,建立考核台账,并对各创建村(社区)检查结果进行排名。市妇联将继续通过随机抽查、检查等方式,对各乡镇开展“清洁庭院巾帼行动”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纳入各乡镇妇联工作目标考核,作为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各乡镇妇联于3月29日前将“清洁庭院巾帼行动”示范村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上报市妇联发展和宣传部,同时报电子档至电子邮箱: 184232433@qq.com;联系电话:0714-8712847。

附件:2019年大冶市“清洁庭院巾帼行动”示范村申报表


大冶市妇女联合会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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