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金湖市场监管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及《关于加强全市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在辖区内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和遮阳伞专项整治行动。
该所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对辖区内4户从事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和遮阳伞产品销售经营户进行法律条例宣传并依规检查。检查发现每户经营户都在售非标电动自行车,共计13辆,未发现未经3C认证产品和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检查发现3户经营户销售遮阳伞商品,共计16把。
过程中,执法人员向销售经营户送达了《关于加强全市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工作的通告》,所有经营户都签订了《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户守法文明诚信经营承诺书》,对自己的经营行为作出了承诺。
金湖所:杜广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