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监督员对案件办理流程和规范标准的认识,强化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使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8月15日上午,湖北省大冶市检察院联合市司法局为大冶辖区的近20名人民监督员进行了公益诉讼知识培训。此次培训由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刘家云主讲。
刘家云根据自己的检察工作实践,从公益诉讼的起源、概念、定位、特色、理念这五个关键词出发,进行了深入浅出的授课,并详细介绍了近四年来大冶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他特别指出,检察公益诉讼的特征体现在“四性”上:一是政治性,二是人民性,三是法律性,四是监督性。公益诉讼制度旨在保护公益,与人民息息相关。我们要牢固树立理念,实现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双赢、多赢、共赢。
在培训班上,第六检察部负责人朱元昌就刑事检察诉讼程序和刑事诉讼规则做了详细讲解。
该次培训受到了参训人民监督员的一致好评,他们表示这次授课内容丰富、形象生动,涵盖了公益诉讼方方面面的知识,认识到检察公益诉讼是关乎群众切实利益的重要工作,将在实践中帮助检察机关宣传和助推公益诉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