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快打造营商环境先进城市,根据黄石市局《全市公安机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部署,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是聚焦主题主线。聚焦为全市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治安环境、服务环境,多维度、立体化、全方位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是重在破解难题。重点围绕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办证办照流程简化、提升服务企业效率等问题,制定落实务实管用的办法,打通瓶颈、疏通堵点、扫清障碍。
三是对标全市前列。推动全市公安机关营商环境评价表现进入全市前列,努力创造流程少、效率高、服务好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措施
1.深化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 ”改革。加快推进“一张网”建设,确保2019年6月底实现五级联通,网办事项达到90%以上。探索“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推进市级部门大数据整合共享,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责任单位:出入境大队、治安大队、交警大队、各派出所)
2.编印办事指南。建立全市公安机关行政审批项目清单,对所有办事项目流程、资料、时限、收费标准汇编成册,并统一放置窗口单位或在互联网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及查阅(牵头单位:法制大队,责任单位:治安大队、交警大队、出入境大队)。
3.优化车驾管服务。
一是实行车驾管5类业务“异地通办”,即:小车驾驶证“全国通考”、摩托车检验“全国通检”、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驾驶证分科目考试、车辆转籍异地可办。临牌核发推行“4S店代办”,方便群众现场购车、现领临牌。车辆购置税信息实行“联网核查”,群众办理机动车登记无需提交纸质完税证明。原机动车注销、迁出或者转移后,保留原号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二是便捷办理货车通行证。简化审批手续,公平、公正办理货车通行证的证件,对快递公司、超市物流、鲜活商品运输的货车按规及时办理;对劲牌有限公司物流车辆和对临时、紧急确需办理通行证的中型及以下货运车辆,实行即申即办。
三是实现身份证明影像化采集及查询,18类车驾管业务凭身份证一证即办,资料免提交,车辆识别代号免拓印、申请表格免填写,车辆购置税、体检证明等信息实时联网核查等功能。
四是实现缴费支付电子化,在任何一个业务窗口既能办理业务,又能轻松缴费;在对机动车查验流程中,增加PDA查验预录入功能,省去预录入环节,所有资料内部转递,实现“一次排队、一次办结”。
五是在交警四中队(还地桥)、五中队(金牛)设立车管业务办理点,实行车驾管业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依法办、规范办”。
六是小车驾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权下放县级公安机关,最大限度方便当地群众就近驾考。
(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4.优化出入境服务。对民营企业外籍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对民营企业引进的外籍高端人才,办理签证时限缩短至7个工作日;对有境外建设项目需要集中办理出入境证件员工达20人以上的企业,提供集中办理出入境证件绿色服务通道;对有紧急出境商务、重大国际经贸活动需求的企业员工,提供各类出入境证件及签注加急办理服务(责任单位:出入境大队)。
5.优化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深化“双千”活动、护航重大项目建设攻坚行动,完善联系企业机制,依法依规为企业提供信息核查,强化协调驻外企业安保等服务,在全市所有重点项目建设工地设立规范、醒目、统一的承诺牌,推行治安承诺、落实重点服务。接到城区企业报警,民警5分钟内到达现场,其他偏远地区及时赶到现场。加大企业周边工农矛盾、环境污染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力争做到不上交、不激化;加大企业周边治安整治力度,对堵门堵路、涉黑涉恶等扰乱企业正常经营特别是危害企业经营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加强警调对接,市局与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对接,基层派出所和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接,社区警务室和社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牵头单位:治安大队、内保大队,责任单位:各派出所)。
6.完善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机制。坚持公正执法,严防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民事责任变成刑事责任,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要做到“无事不扰、有事必到”。依法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制假侵权、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秩序、影响发展稳定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责任单位:经侦大队、侵权大队)。
7.落实企业依法经营风险预判预警预防机制。根据黄石市局要求,从法律角度研判分析企业面临的经营风险,每季度发布一次企业风险预警信息(责任单位:经侦大队)。
8.加强企业经营人员法律和安全知识培训。由法制大队牵头,治安、刑侦、经侦、网安、内保等大队配合,成立大冶公安法制宣讲团队,深入全市国有大型企业、民营企业举办企业平安大讲堂,通报全市社会治安形势,对企业经理、会计、出纳等高管及经营员工进行化解矛盾、防电信诈骗、防金融诈骗、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内部治安、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应急处置等方面知识培训,指导企业针对性抓好内部安全防范。(牵头单位:法制大队,责任单位: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经侦大队、网安大队、内保大队、各派出所)。
9.严肃窗口服务单位工作纪律。全市公安机关所有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一律实行手机集中保管,严禁扎堆聊天,接待群众做到态度和蔼、解答到位(责任单位:各派出所、交警大队、出入境大队、治安大队)。
10.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各地、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督察检查,及时发现并通报问题,督促整改提升。对公安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不履职行为要严肃查处(责任单位:督察大队)。
11.严查内部侵扰企业违法违纪行为。对公安机关在涉企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和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辖区黑恶势力应发现未发现、应打掉未打掉甚至包庇袒护的,接到举报,立即核查,一经查实,对涉事民警先停职,再由纪检部门依规依纪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责任单位:督察大队)。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党委书记、局长林海峰任组长,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志强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法制大队长柯德胜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局法制大队,负责指挥协调、上传下达、情况收集报送、督导推进等工作。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也要明确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负责本部门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每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分管负责人会议,适时召开重点工作研究和现场督办会议,通报问题、研究对策、督导落实。建立暗访督导机制,加强暗访督办,及时通报情况,限期整改,确保工作实效。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经验做法等要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将及时编发专刊上报并通报各单位。
三是严格考核奖惩。优化营商环境是今年全市公安机关重点工作,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突出,被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市局将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