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大冶报道(记者李文娟)为全面了解公益诉讼工作,为常委会审议“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作准备,7月23日,黄石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戴奇伟带领调研组,对大冶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调研组先后深入到大冶湖特大桥施工围堰、三里七湖湿地和饶惠谭烈士故居等公益诉讼案现场进行实地调研,认真听取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正义和办案检察官情况介绍,更直观更具体地了解大冶市检察院的生态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
实地调研结束后,调研组召开汇报会及座谈会,听取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汇报。市法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和湖泊局等分别就各自领域涉及的公益诉讼案件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并就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如何创新和推动公益诉讼工作进行深入交流探讨。
调研组认为,市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组织有力、措施得力、科技给力、成效显著,对市检察院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调研组指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黄石、大冶两级检察机关要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勇于担当、敢于亮剑,回应社会关切。要发挥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作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主动履职,形成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守护好地方“绿水青山”,保障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护好国有财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中的国家利益。同时要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营造支持公益诉讼的社会氛围,推进法治大冶建设。
据悉,自2015年7月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试点以来,市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主动作为、勇于探索,全面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有力助推了依法行政,为这一工作在2017年7月份的全面铺开积累了可复制的诸多经验。试点以来共立办公益诉讼案件101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4件(含上级交办案件3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已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2件,起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移送武汉海事检察院起诉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法院判决8件,全部支持了诉讼请求,2017年度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先进基层检察院,并荣立公益诉讼试点工作集体二等功。2018年10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来该院视察时,对此给予高度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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