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组织党建、人事编制、纪检监察、思想文化宣传、文明创建、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综治信访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政务宣传、舆情应对工作,负责全市民政信息管理工作;拟定民政法制建设规划和政策,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等工作;拟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组织实施;拟定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办法,管理监督民政事业资金的使用,负责本单位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民政统计工作;负责管理彩票公益金使用;负责全市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民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联系电话:8760583)
(二)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含社会工作)。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指导工作,指导农村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组织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有关人员的培训和表彰工作;拟定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及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联系电话:8765172)
(三)区划地名股。拟定全市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市内行政区域的设立、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建筑群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市内标准地名及图书资料和行政区域界限资料的审定工作;负责市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负责市级地名档案和勘界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联系电话:8764945)
(四)养老服务股。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工作,拟定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全市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入住市级公办养老机构审批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慈善事业、指导本级福利彩票发行工作。(联系电话:8764936)
(五)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股。推进全市婚俗和殡葬改革,拟定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定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市级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拟定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市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联系电话:8765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