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医疗保障局机构设置

©原创   07-04 14:56   大冶市医疗保障局

大冶市医疗保障局机构设置如下:

(一)办公室(政工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应急、安全、宣传、信访、政务公开工作。承办党组议定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考核、奖惩、选拔、任用和工资福利、人事档案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制定局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规划,制定落实局党组中心组党员干部学习、培训计划;牵头负责局系统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工作。负责编报本部门年度预决算,做好财务、资产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对外合作交流。

(二)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股。落实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负责办理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组织医疗救助,承办中央、省、市各级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监督医疗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落实省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价格和支付标准,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三)基金监管股。负责编制全市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方案推进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改革,落实监管办法;指导并监督经办机构加强基金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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