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卫生健康局按照国家促进社会办医的有关文件精神,近期受理了林小兵等提出设置“大冶加勒口腔诊所”医疗机构的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同意设置“大冶加勒口腔诊所”医疗机构,并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大冶加勒口腔诊所
设置申请人:林小兵
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口腔诊所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大冶加勒口腔诊所
法定代表人:林小兵
执业地址:大冶市坑头路34号
诊疗科目:口腔科。
服务对象:社会
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投资总额:12万元
2、神马诊所
设置申请人:杨丽艳
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普通诊所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神马诊所
法定代表人:杨丽艳
执业地址:大冶市大冶大道阳光花园180-41
诊疗科目:内科。
服务对象:社会
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投资总额:15万元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6月18日起到2019年6月24日止。对上述拟设置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大冶市卫健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大冶市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
联系电话:0714—3187951 邮箱:dywjjyzk@163.com
联系地址:大冶市总部经济中心1号楼2区4050室
大冶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