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东风农场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大冶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农用地污染土壤钝化修复技术指南(试行)》、《大冶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农用地污染土壤钝化修复效果评估技术指南(试行)》、《大冶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农用地污染土壤日常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大冶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农用地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项目验收办法(试行)》、《大冶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农用地污染土壤安全利用技术指南(试行)》、《大冶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农用地污染土壤替代种植技术指南(试行)》、《大冶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污染地块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规范(试行)》、《大冶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污染地块修复工程验收技术规范(试行)》已经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冶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