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冶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依法吊销涉黑物流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震慑交通领域的黑恶犯罪,净化交通运输市场环境。
大冶市人民法院(2018)鄂281刑初184号刑事判决书写明,两名大冶乔姓人员利用另外一名乔姓人员犯罪组织影响力,采取殴打、堵门、拦车、举报等手段,指使被告人江某、方某实施寻衅滋事等手段,为大冶市景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强揽雨润大冶隆庆肉类加工有限公司的物流业务。
接法院告知函后,大冶市交通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责成大冶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对大冶市景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涉嫌强行招揽货物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该案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犯罪事实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条第一项的规定,5月20日,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依法依规对大冶市景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作出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5月22日,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四项规定,注销该公司所属10台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这些执法行为,有力地震慑道路运输领域的黑恶犯罪,促进了道路运输市场环境的进一步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