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02-14 10:08  

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龚雪波 见习记者 卢异光)昨日,记者从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为支持我市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不断提升民营经济的发展活力、创造力和整体实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市出台了《中共大冶市委、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主要内容为六大方面内容:一是着力减轻民营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用电、气、水、用地及物流成本,落实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规范涉企保证金管理制度;二是着力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加大金融机构监管考核力度,建设融资担保体系,创新金融产品,推动企业直接融资;三是着力营造开放诚信的市场环境。全面放宽民间资本投资领域,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四是着力引导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培育民营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做优做强,支持民营企业推进技术改造、智能化改造、节能改造、“机器换人”及引才用工工作,支持民营企业推进“两化”融合,完善质量和标准,建设研发双创平台,加强技术创新,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五是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务实创新、开拓进取、追求卓越的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建立密切联系民营企业的工作机制;六是着力完善政策执行方式。完善政策执行机制和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办落实,畅通民营企业诉求反映渠道。

来源丨大冶新闻

责编丨郑琦 董行

编审丨吴海燕

总编审丨程霞 卫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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