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争当先锋 ——致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的一封信

09-11 16:58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

当前,全国上下正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在党中央、省委、黄石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市积极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措施,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社会治安环境持续好转,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为推动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广大党员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切实扛牢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特此向全市党员干部发出倡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将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黄石市委和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做政治合格的新时代党员。

二、带头自爱自律。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做到遵纪守法,切实管好自己和亲属,坚决做到不参与黑恶组织,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包庇、放纵黑恶势力,坚决不收受黑恶势力贿赂,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编织“关系网”、寻求“保护伞”可乘之机,做纪律合格的新时代党员。

三、争当先锋斗士。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立一身正气,勇于与黑恶势力斗争。对扫黑除恶态度坚决,对黑恶势力敢于亮剑,勇于制止身边涉黑涉恶行为,坚决支持对涉黑涉恶问题依法严惩,做品德合格的新时代党员。

四、坚持示范引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履职尽责,发挥与黑恶势力进行坚决斗争的主力军作用,对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欺压残害群众、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等涉黑涉恶情形,主动提供线索、积极配合调查。要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原则要求,组织发动群众,凝聚社会力量,做发挥作用合格的新时代党员。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也是每一名党员干部的使命和担当。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以实际行动投身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切实维护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为推动新时代大冶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举报方法:

1.大冶市扫黑办举报电话:0714-8718121(法定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举报信箱:大冶市湛月路1号市委政法委扫黑办(邮编:435100;

举报邮箱:dyshceb@163.com

2.网络举报:

1“大冶公安”微信公众号关注后可在留言处留言举报。

2)市纪委监委机关举报网站:

 http://hubei.12388.gov.cn/huangshishi/dayeshi/

3)市委组织部举报网站:

 http://www.hbdydj.gov.cn/about/?143.html

3.大冶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7148773053

举报邮箱:DYSGAJ110@163.com

 

          

大冶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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