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金湖中心学校组织辖区幼儿园教师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加强幼儿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幼儿园教师法律知识和道德素养。
大冶维佳法律事务所律师汪帮华就《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了精彩讲解。市教育局社会力量办科长柯向荣就《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幼儿园规范化管理做了专题培训。
来源 | 今日大冶
记者 | 黄黎 通讯员 | 李祥胜
责编 | 江楠
云上大冶投稿邮箱:ysdaye@qq.com
8月28日,金湖中心学校组织辖区幼儿园教师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加强幼儿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幼儿园教师法律知识和道德素养。
大冶维佳法律事务所律师汪帮华就《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了精彩讲解。市教育局社会力量办科长柯向荣就《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幼儿园规范化管理做了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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