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拨打电话报警言语含混不清,对接警员讲普通话核对的正常要求不满进行威胁辱骂,进而对110进行长达两小时的骚扰电话“轰炸”……大冶一男子终因扰乱单位秩序被警方依法治安拘留。
7月21日19时许,一名男子用手机致电大冶110指挥中心报警。由于该男子说话明显舌头打结、含混不清,为了准确调警出警,接警员当即要求对方讲普通话明确报警内容及地点。
面对接警员正常的要求,电话那边的报警男子突然情绪激动起来,并索要接警员的电话。接警员再次重复“请用普通话讲清报警”内容时,该男子仍然纠缠索要接警员电话。
“你有什么事需要报警请你说清楚,如果没事请不要占用报警电话。”感觉该男子疑似醉酒状态纠缠不清,接警员在进行警告说明后挂断了电话。
一分钟后,该男子再次拨打110,接电话的另一名接警员礼貌地询问报警事由时,该男子又索要前一位接警员的电话,并开始言语威胁进而污言秽语辱骂接警员。面对骚扰,接警员再次挂断了电话。
在此后的两个小时内,该男子先后9次拨打110报警电话,索要接警员电话并进行言语侮辱和威胁,严重扰乱了110指挥大厅的正常工作秩序。
市委常委、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林海峰获悉该情况后,指令迅速落地查人,依法惩处。
经核实,该报警电话的机主是金湖街办居民曹某(男,46岁)。曹某2004年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7月24日上午,金湖派出所副所长石江波带领治安副中队长张志勇、民警刘富新将曹某抓获。
到案后,曹某自称事发当天晚上喝了点酒,在碧桂园湖堤处散步时,由于过往大货车带起的路面扬尘极大,感觉不舒服就想报警通知交警前往处理。曹某称,当时报警时话没说清楚,在接警员要求自己讲普通话时,他认为是故意刁难自己。于是在酒精的刺激下,反复拨打110电话威胁和谩骂接警员。
7月24日当天,曹某被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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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 | 今日大冶
记者 | 李文娟 通讯员 陈宇周 自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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