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友之间本应该和睦相处,可某铝材厂的两名职工却因工作上的一点小矛盾发生口角,并互相投掷硬物,并导致一方受伤,最终,伤人者被治安拘留。
18日,罗桥派出所内来了几个人,值班民警刘晋昂热情接待了他们,并询问情况。
原来,来者是辖区某铝材厂的车间班长及两名职工,因为两名职工在工作当中发生纠纷,且双方调解不成,于是班长便带着两人来派出所来寻求公道。
经过民警调查后得知,60岁的柯某与20岁汪某本是一个车间的同事,柯某负责开2号机的行吊,汪某负责开1号挤压机。车间里有个不成文的规定,1号行吊吊运1号挤压机的装料筐,2号行吊吊运2号挤压机的。当日下午14时许,柯某在车间装调生产材料时,因自己行吊处的装料筐用完了,便将旁边机床的空装料筐吊用了下。于是小汪便心生不满,上去就推了柯某一把,并责问他为什么要吊走那批空框。众目睽睽之下,小汪这一推让柯某觉得失了颜面,便赌气道:“我吊了,又怎么样?”于是小汪便抢走柯某手中的控制器扔在地上,并捡起一块模具坐垫(钢制品,大概30斤重)扔向柯某,所幸并未击中柯某。柯某见此情形,愈发气愤,随手捡起一根压条(铝合金材质,大概一米长,质地较硬)扔向小汪,砸中了小汪的腰部,导致其腰部受伤流血,之后小汪离开现场,柯某就返回机台继续工作。
车间主任得知这件事情后,就将小汪送到医院进行检查,随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此刻两人都在气头上,双方你一言我一语,均觉得自己是对的,无奈只好到派出所来寻求解决办法。
派出所民警在掌握事实证据后,将伤人者柯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 | 今日大冶
记者 | 李文娟 通讯员 林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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