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大冶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大冶市税务局。为更好地服务纳税人办税和群众办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大冶市新冶大道43号
联系电话:0714-8762862
传真电话:0714-8762862
邮政编码:435100
二、湖北省网上税务局
湖北省网上税务局正式上线运行,地址https://wsswj.hb-n-tax.gov.cn/,也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访问进入,该系统可办理有关涉税事项。同时,为兼顾纳税人操作习惯,减少新系统上线初期可能存在的不稳定状况,原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厅和原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局继续提供服务,待新系统运行平稳后择期关闭并提前公告。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冶市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