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交后楼房迟迟不开工 工商介入帮消费者退定金

07-11 11:12  

“感谢工商部门的帮助,我当初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打电话投诉,没想到你们这么给力,才几天功夫我就收到了开发商的五万元退款,真要给你们点赞。”日前,胡某给工商部门发来短信,为工商部门帮其挽回五万元经济损失点赞。

6月28日中午,还地桥工商所接到消费者胡某的投诉,声称自己被开发商骗了5万元。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与胡某取得联系,了解详细情况。原来,2017年2月,消费者胡某参与了某开发商“预付五万可抵八万”的优惠活动,并口头承诺18年上半年可开盘售房。胡某很是心动,当场交纳了五万元现金。开发商出具了收据,但双方未签订任何购房协议。时间转眼来到2018年,开发商的房屋迟迟未动工,胡某越等越心焦,怕自己的血汗钱打了“水漂”,先后两次向开发商提出退款申请,开发商均以定金不退为由不肯退款,于是胡某便到工商部门投诉。

了解情况后,调解人员仔细查看了胡某提供的收据,发现收据上只是标明“**营销活动 伍万抵捌万”等内容,并未标是定金。实地走访时,调解人员发现开发商所承诺的房屋也确实没有开工建设的迹象,便上门找开发商负责人进行调解。执法人员向他们宣传了《消法》和今年5月份实施的《湖北省消费者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对他们不肯返还预付款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经过调解,开发商同意尽快退还胡某五万元钱,并承诺还有类似情况均按要求退款。胡某收到退款后,向工商部门发来短信致谢。

来源 | 今日大冶

记者 | 周雨婷 通讯员 郭炜

责编 | 李砚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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