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犬伤人事件频发引起社会关注专家剖析
怎样驱散流浪犬袭人阴霾
5月以来,流浪犬伤人事件频发。先是湖南湘潭大学一女生被校内6只流浪犬撕咬受伤,再是北京市朝阳区一流浪犬连续咬伤8人。随后,浙江海宁一只流浪犬又当街咬伤21人。近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疾控中心接报发生1例狂犬病,经流行病学调查,患者曾于一个月前被一只流浪犬咬伤,且伤后未做任何处理,患者发病3日后死亡。
于是,“捕杀流浪犬”的声音再次出现,相关行动也在不少地方展开,但效果究竟如何,不少人持怀疑态度。
据悉,目前流浪犬数量不小,但在治理方面似乎陷入了怪圈:不出事没人管理——出事捕杀流浪犬——不同声音出现后放弃捕杀——不出事没人管理,以至于年年报道流浪犬伤人的事情,问题依然存在。究竟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流浪犬?目前治理措施有哪些?攻击人类、造成伤害后的责任由谁承担?对此,记者进行了深入采访。
流浪犬威胁居民人身安全
提高警惕,环顾四周。
进入夏季之后,这就是北京市民白彩凤在户外的状态。因为她还有一个身份——两个孩子的母亲,一个5岁的男孩,一个正在学步阶段的女孩。
“老大开始调皮了,经常在院子里跑来跑去,而老二则开始好奇整个世界。”白彩凤说,她的戒备状态主要源于小区里偶然出现的几只流浪犬。
白彩凤告诉记者,去年小区里有一只流浪犬,后来在物业的协助下,流浪犬不见了,“但今年夏天不知从哪来了几只,感觉还是一家子,现在我们正在和物业商量怎么解决,所幸还没有出现伤人事件”。
而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某小区附近的居民则没有那么幸运,近日已发生多起流浪犬咬伤人事件,受害者就包括乔先生和他三岁半的女儿。乔先生说:“胳膊上咬了一个大洞,头上最严重,很大一个三角口子。我们打疫苗的时候了解到,被这只流浪犬咬的至少有八九个人。”
同一周,在湖北通城,一只疯狗两天连咬28人,全县出动五分之一的警力抓狗;江苏常州的一只流浪犬咬伤5人之后逃走,也引发“全城通缉”。
据江苏省南京市第二医院急诊科主任张建介绍,最近一周以来,动物咬伤门诊的就诊量急剧增加,最多每天超过400人,“现在天气炎热,人们穿着比较单薄,被动物咬伤后伤口比较严重,出血现象较多,更重的甚至有咬伤咬残的”。
“流浪犬的常见病毒类疾病主要包括犬瘟热、犬细小病毒感染、狂犬病、伪狂犬病以及传染性肝炎等。狂犬病对人类的危害最大。”白彩凤说,去年,她曾经专门查阅和咨询过流浪犬的问题,总结后交给物业,才让流浪犬暂时不再出现在小区内。
在白彩凤提供的资料中,记者看到上面特别标注,由于受居住生活环境条件的影响,流浪犬身上携带着大量的细菌,这些细菌类型主要有:破伤风杆菌、布鲁氏菌、钩端螺旋体、肉毒梭菌等。
“其中,布鲁氏菌、破伤风杆菌、钩端螺旋体都属于人畜共患病的细菌类疾病。钩端螺旋体病是由于流浪犬捕食生病的老鼠或接触感染源而被感染的;携带布鲁氏菌的流浪犬往往会呈现隐形感染的状态,因此就更加难以防范;破伤风是在淤泥、尘土、腐泥、人畜粪便中普遍存在的细菌,流浪犬身上所携带的破伤风细菌会对人类造成巨大的威胁。”白彩凤说,流浪犬身上所携带的病毒、细菌以及寄生虫所引起的疾病类型都具有传染性,其中很大一部分不仅能够进行兽兽传播,在人畜之间也能够进行传播。同时,流浪犬无节制的繁殖,导致流浪犬数量进一步增长,人们必须谨防恶狗争斗伤人,这就给治安环境带来了安全隐患。
伤人事件背后存管理漏洞
流浪犬咬伤人后果严重。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近日发布的全国法定传染病统计,今年3月,全国有21人死于狂犬病。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全国法定传染病统计,2017年,全国有502人死于狂犬病。
对此现象,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文钊曾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流浪犬咬人事件多次发生,已经转化成一个社会问题,需要各地政府及社会公众给予高度关注,对流浪犬进行集中管理。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锋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地方政府应该下定决心解决流浪犬问题。此前,支振锋曾就养犬管理立法进行深入调研。
但是,下决心之后的问题,也并不简单。
先来看看第一个问题——流浪犬归谁管理?
目前,犬类虽受到公众喜爱,但遗弃随意性较强,街面上流浪犬的数量也随之增多。
据媒体报道,在陕西省西安市,警方每年收容的流浪犬在4000只左右,其中大部分是弃养犬,目前警方已经收容处置了近4万只流浪犬。
在江苏省南京市,2007年至2015年10月,当地警方收容流浪犬总数已经超过3万只。经实地走访了解,这些流浪犬,除了少部分属于走失外,大多是遭主人遗弃。
某流浪动物公益组织负责人汪洋(化名)认为,弃养是流浪犬形成的重要原因,不负责任地养育则为流浪犬数量呈几何级数增长埋下了隐患:“我们一直以来倡导动物适龄绝育,但是很多犬的主人并没有这样做,以至于弃养一只宠物,可能导致大量‘流二代’(流浪犬二代)的出现。”
在汪洋看来,猫患、犬患归根到底在于人患,如果没有一开始不负责任地购买,买了之后又随意丢弃,就没有这么多流浪动物,也不会产生这么多问题。“更可怕的是,如果原来的主人没有为猫、犬打过各种疫苗,全社会都要为潜藏的危险买单。”汪洋说。
支振锋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在更深层面上,各地的养犬管理法规针对弃养犬的行政处罚过轻,无法触动养犬人纠正违法行为。与此同时,各地养犬管理涉及多个部门,管理体制并不顺畅,无法对流浪犬进行有效管理。
“我们在调研时去过一个流浪犬收容中心,里面收容了很多流浪犬,每天花费非常大,但我们实际上没有足够经费养那么多流浪犬,纳税人的钱也不应该这样花费。”支振锋说。
作为普通民众,自称为旁观者的白彩凤说,她感觉目前公共场所的流浪犬管理陷入了一种“不出事没人管,直至伤人事件爆发后‘一刀切’打狗,到迫于不同声音的压力放弃打狗,再到不出事没人管”的死循环中。
“我们在和物业沟通后,也曾专门咨询过相关部门,但发现按规定,公安、城管等部门都有责任,但各部门的监管界限不够清晰,难以形成合力。”白彩凤说。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显示,公安机关具体负责养犬登记和年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对因养犬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市公安局设立的留检所负责收容处理流浪动物。记者发现,很多人并不知道留检所的存在,有些地区甚至没有条件设立留检所,出现流浪犬伤人后,一般由民警或者城市管理部门进行捕捉。
“谁来担责”问题厘不清
既然不好管,那么“流浪犬伤人后谁来担责”的问题就更加有些厘不清的意味。
下面发生在福建省福州市的一幕,在很多城市或许都似曾相识:
3只流浪犬,体形都不大,它们趴在车底下。这时,一名全身包裹严实的女子,拿了水和食物前来,其中1只流浪犬很亲热地跟上去,女子喂完后就扬长而去。
“这女子经常来喂这些流浪犬,喂了却不管,结果这些流浪犬一直赖着不走。”附近一名店主对当地媒体说,“别看它们这下不出声,刚才还差点咬到一名女孩子。”据介绍,当时女孩子路过,其中1只流浪犬突然蹿出来,追着那名女孩子,头碰到她的腿,女孩吓得尖叫起来,还好一个骑电动车的人冲过去,女孩没被咬到。
对此,白彩凤深有体会。她告诉记者,小区曾经出现的流浪犬就是因为有人喂养。“我们小区之前有个住户专门喂养流浪犬,以至于其他人走过她家门口时,都要绕着走。虽然现在那户人家不喂养了,但经常有其他小区的流浪犬跑过来”。
在采访中,对于流浪犬,民众们最担心的问题是,如果被流浪犬咬伤,该向谁去主张赔偿?曾有市民提出,如果有人喂养,喂养流浪犬的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据报道,去年3月8日,北京市民王某在小区内被流浪犬咬伤,于是将长期喂养这只流浪犬的邻居杜某诉至法院,要求杜某对其进行民事赔偿。最后,法院经审理,判决杜某赔偿王某医药费等费用。
近期,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也宣判了一起被流浪犬咬伤的索赔案,判决长年投食者承担相应责任,维护了被咬伤的市民的权利。
经审理,法院认为,咬伤原告李某的虽为流浪犬,但投食者张某的喂养行为不可避免地让动物产生食物依赖,使得动物长期生活在附近。张某喂养该流浪犬长达一年以上,因此具有长期喂养流浪犬的事实。作为喂养人,张某没有将流浪犬约束或者送到其他公益机构等,而是任性而为,最终导致李某在经过时被该流浪犬咬伤。因此,张某应该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虽然此类判例在处理类似纠纷时有一定说服力,但具体操作起来仍有较大难度。首先,喂食流浪犬的证据不太好固定。其次,流浪犬具有不固定性,咬人后不会在原地等着你去抓。再者,很多市民被咬伤后,第一时间是想着去打针,不会想到去固定证据。”北京律师邹娜向记者介绍说,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动物致人损害一般由饲养人承担责任,而对于流浪动物致人损害,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种情况:
由流浪动物的原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但流浪动物被遗弃后,事实上难以找到原所有人;
由喂食流浪动物的人承担责任。如果长年给流浪动物供食,让流浪动物活动并居留,就已经构成特殊的饲养关系,并转化成事实上的收养。所以对流浪动物的侵害行为,投食者要承担相应责任。但如果只是偶然、临时的喂养,则不需要承担责任;
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亟待立法规范动物豢养
那么,就到了最后一个问题,也是最关键的,既然狂犬病造成了如此大的危害,又有那么多的流浪犬,为何至今不能有效解决?
犬证没有普及、弃养无从追责或许是主要原因。家住北京市回龙观地区的郭欢(化名)告诉记者,她去年养了一只哈士奇,为犬办理户口是很难的,除了要花费上千元,办事效率也让人头疼。在没有强制性要求下,很多人自然不愿意给犬上户,“在信息都掌握不了的情况下,后续疾病防控、不当弃养管理更无从谈起”。
一般来说,市民如果看到流浪犬能进行有效通报,让相关机构进行捕捉,也能减少流浪犬的威胁。不过,记者发现,很少有人了解通报的渠道和方式。北京市朝阳区出现流浪犬攻击人时,大家首先选择的是报警求助,由警方捕捉流浪犬。湘潭大学的女生被狗咬了之后,则由校园保卫科出面驱赶流浪犬。白彩凤说,自己曾多次想要帮助小区里的流浪犬找到救助组织,但不知道应该向谁打求助电话。
在汪洋看来,对于流浪动物的管理,最根本的还是应该通过立法约束人的行为。
熊文钊认为,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地方可以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养犬管理属于城乡建设与管理范畴,“可以由地方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
熊文钊分析说,从源头上来说,要加强养犬登记管理,同时要加大养犬人的责任,对弃养人进行追责;从政府管理上来说,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养犬监督,对于犬主人确实不愿继续养的犬、无主或无人领养的流浪犬,政府应该承担兜底责任,实施集中收容,进行无害化处理。
“对于社会各界建立的关爱动物社团收容和领养流浪犬,政府可以加强扶持。”熊文钊说,“总之,社会各界应该多管齐下,解决流浪犬问题。”
支振锋认为,养犬问题属于地方事务,由地方进行立法,但在各地进行地方立法的基础上,可以考虑由国务院出台行政法规,对养犬涉及的共性问题、原则问题进行规范,有利于各地遵照统一执行。
支振锋的看法是,首先要采用科技手段加强养犬管理,比如上海规定犬必须植入生物芯片,芯片中要有犬主人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注射疫苗记录等信息。无论是主人遗弃,还是自行走失,通过扫描电子芯片可追踪相关信息,督促主人依法养犬。同时,对于违法弃养的,规定更为严厉的处罚,减少家犬变成流浪犬。
来源:法制日报
记者:赵丽 实习生 陈杭 制图 李晓军
责编:江楠
投稿邮箱:ysdaye@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