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大冶报道(记者丨龚雪波)记者近日从市社会养老保险局了解到到,7月1日起,我市将面上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2017年度黄石市(含大冶市)月社会平均工资为4067元,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将以此为标准上调。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改制破产企业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续保人员按2017年度月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9个档次自由缴费,多缴多得。
最低缴费基数为月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2441元,月缴费额为488.2元;最高缴费基数为月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为12201元,月缴费额为2440.2元。
企业职工按本人上年度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低于月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按27%缴费比例计算,月最低缴费额为659.07元,其中个人承担195.28元。
此次调整缴费基数所属时间为2018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
来源丨大冶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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