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接电话后失踪,警方展开侦查后,确认女子遭遇了一起电话诈骗,并及时制止,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6月5日上午,一位年约50岁的妇女怀抱一个两岁大的女童焦急地来到东风路派出所报警称,自己的女儿遭人威胁“失踪”了。副所长陈明一边安慰该名妇女,一边询问情况。
报警妇女姓吴,现住在东岳路。她的女儿石某(女,1989年生,还地桥人)是大冶某工厂的一名女工,女婿长期在孝感务工,石某的两个小孩一直由母亲吴女士帮忙照看。平时,石某下班后,总会回到母亲那里帮忙照看孩子,可是前一天晚上石某并没有回家,她的电话也一直打不通,焦急的吴女士便向女儿单位的同事打听其去向。同事称,前一天下午,石某工作时接到一个电话后便神色紧张地请假离开了。
吴女士说,前一天半夜,她突然收到女儿的微信,称有急事不方便向任何人透漏,只能发微信,但不可以和任何打电话联系,否则家里人会有危险。随后,吴女士将其和女儿的微信聊天记录交给副所长陈明。从两人的聊天记录中,陈明判断石某很有可能掉入了电信诈骗“陷阱”。他迅速安排民警前往石某在叶家坝租住的房子查看,民警到达时,无论怎么敲门都没有人应答,民警只好叫来开锁人员将房门打开,可是并没有找到石某。
为防止当事人遭受经济损失,陈明当机立断即刻联系黄石反诈骗中心。经核查,民警发现“骗子”可能正在冒充公安人员对石某实施诈骗。为阻止石某上当受骗,陈明只得不间断的拨打石某的电话,并发短信提醒。同时将核实的情况反映给市局刑侦大队。在刑侦大队的协助下,民警终于锁定了石某的当前位置。陈明带领几名民警火速赶往现场,并在东岳路某宾馆内发现了仍处于惊慌状态中的石某。
原来,6月4日,石某接到一个自称“北京市公安局”的电话,说她涉嫌一宗洗钱案,要定罪量刑,如要证明本人未参与,需要把涉及本人银行卡内的钱存到指定的“安全账户”。对方还采取恐吓威胁方式,要求石某配合,叫石某不能和身边任何一个人说,如果说了会牵扯别人。对方还称,这个案子属于秘密调查案件,不允许告诉第三者,防止有人知道消息提前销毁罪证。
一听到自己涉嫌参与洗钱案,石某当时就慌了,不由自主地就听从了“骗子”的指示。副所长陈明苦笑着说,辛亏当时石某银行卡上的钱不多,没有凑足“骗子”索要的金额,否则钱就打水漂儿了。
在陈明的耐心讲解下,石某终于意识到自己是接到了“诈骗”电话,对于民警的及时制止,石某及母亲吴女士连声感谢,称以后会多加注意,加强防骗意识。
来源丨今日大冶
记者丨李文娟 通讯员 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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