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五点,一岁弃婴被遗弃在村口,七旬奶奶路过时发现并报警 民警帮孩子在儿童福利院“安家”

06-07 08:55  

都说,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为人父母者会对孩子穷尽一生加以呵护。然而,不是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这份爱。6月5日凌晨,一个1岁左右的小孩被遗弃在殷祖镇某村口。幸好,遇到好心婆婆和热心民警的接力帮助,最终孩子在市儿童福利院“安家”。

“有人在村口捡到了一个1岁左右的小孩。”6月5日凌晨5点,殷祖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称在殷祖镇某村口有个70多岁的老奶奶捡到一个弃婴,孩子大概1岁左右,穿戴整齐。

民警徐海顺与同事一起立即赶往现场,看到一位老奶奶抱着一个孩子坐在村口的石头上。民警上前接过孩子,询问了孩子被丢弃的地方,随即将孩子和老奶奶一起带回了派出所了解情况。派出所的民警将小孩随身的行李包进行翻看、查找,希望能找到重要的信息和线索,令人失望的是行李包内除了小孩的必用物品(衣服、奶瓶、奶粉、尿不湿)外一无所获。

经询问,民警得知婆婆姓徐,她早起到菜园经过村口时,看到一小孩裹着小毯子躺在行李包旁,附近不见一个大人。小孩眉清目秀,穿戴整齐,看起来十分乖巧。早上天气微凉,因担心孩子冻着,徐婆婆弯腰把孩子抱了起来。孩子虽小,却一点不认生。在徐婆婆怀里,她不哭不闹,睁着一双大眼睛四处张望。孩子还会望着徐婆婆笑,不时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这么漂亮、可爱的细伢儿,怎么忍心丢下啊?”徐婆婆叹息道。

徐婆婆毕竟年过七旬,带孩子有些吃力。徐海顺接过孩子,小心翼翼地将孩子抱在怀里,并将她带回了派出所。逗乐、喂牛奶……一时间,派出所的叔叔阿姨们忙得不亦乐乎。

这么小的孩子,呆在派出所也不是长久的办法。为了尽快让孩子得到更好的照料,民警办理了相关证明和手续,将她送往了大冶市儿童福利院。

编后语:

首先是谢谢,谢谢好心的老奶奶和民警同志。因为有了他们,这个可爱的小生命才得以延续,才得到了一个妥善的安置。在他们身上,我们看到的是大爱,是对生命的尊重。接着是祝福,祝福小家伙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诚然,对于她而言,这场生命旅程的开端多少有些悲剧的因素掺杂在其中,但这世道的正义和爱总算是弥补了这一切。所以,祝福她接下来的每一步都能够走得顺利。然后是提醒。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之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作为孩子的父母应该明白,从孩子诞生的那一刻起,他们便负有不可推卸的监护、扶养责任和义务。事实上,无论是法律层面或者道德层面,遗弃如此弱小的生命,不论主观意图是什么,都是不可原谅的。所以,请尊重生命的诞生,尽起本该尽的法律义务。

来源丨今日大冶

记者丨李文娟 通讯员 卫冲 余莉莉 文/摄

责编丨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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