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整治

05-31 22:33  

云上大冶报道(记者丨朱树松)各位电动车车主注意啦!各位电动车车主注意啦!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全力确保春夏季节全市火灾形势稳定,即日起至9月20日,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

(网络图)

专项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住宅小区、出租房集中社区(村)、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其他商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停车库(棚)、员工宿舍以及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等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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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内容:检查电动车是否停放在楼道、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处,是否存在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充电现象;电动车集中停放点设置是否规范合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与住宅、疏散区域采用不燃材料隔断或保持安全距离,是否配置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报警器、干粉灭火器等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是否设有电动车集中充电装置,且符合用电安全,是否采用专用插座(带自动断电装置),电气线路是否安装短路和漏电保护装置,并固定设置、穿管保护;是否落实人员开展巡查检查,对发现问题是否能及时有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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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措施:

(一)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各地社区网格员、物业管理人员要定期开展专门检查,并督促村(居)“两委”开展经常性检查,督促居民小区业主、物业及主管单位、出租房房东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组织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加强对电动车管理巡查,尤其是夜间巡查。按照“电动车决不能进楼入户、决不能违规充电、决不能停放在楼梯间”的“三个决不”要求,组织人员对违规停放的电动车进行搬离,并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充电行为。

(二)积极协助推广电动车集中停放点和智能充电桩建设。要积极推广电动车集中停放点建设试点工作,推广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年底前,各社区、村建成不少于1处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集中停放点。在此基础上,各镇(街)要根据电动车实际保有量,合理新建、扩建,满足停放需求,并在新(扩)建停放点安装智能充电桩。对新建项目要督促建设单位规划建设电动车库(棚)和充电设施。要按照市场化运营模式,推广建设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建设,通过政府购买、以奖代补、鼓励自筹等方式做好建设资金保障。

(三)加大违规停放与充电行为查处。各乡镇(街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区、消防委各成员单位要加大对居民小区、出租房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加大对违规停放电动车、违规充电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拒不改正的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因电动车违规存放、充电引起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施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责编丨朱树松

编审丨柯少杰 黄进

总编审丨程霞 卫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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