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国家级建制镇标准化试点项目工作汇报

04-13 15:50  

一、项目实施背景

为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2013年,国家标准委和国务院农村综改办启动了首批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及各试点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支撑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工作,国家标准委以标委办农函[2016]47号文件精神,在全国组织开展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工作。

2013年,大冶市陈贵镇被湖北省确定为“四化同步”示范镇,是全省21个“四化同步”试点镇之一,也是湖北省农业标准化示范镇和全省“四化同步”标准化示范镇,给申报工作奠定了有力的基础。同年12月原省委副书记张昌尔在省质监局调研工作时,要求以标准化促进农业发展,特别强调要求把湖北省21个“四化同步”示范镇,纳入农业标准化国家级示范区建设范围,以此推进质量兴农,加快农业转型步伐。2016年省质监局副局长詹永杰按照"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改革发展"要求,重点围绕特色农业、优势资源和"四化同步"示范乡镇试点建设,将大冶市陈贵镇作为湖北省唯一一家农综改试点项目向国标委申报。

2016年11月,陈贵镇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确定为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项目,成为全国首批建制镇标准化试点,湖北省唯一一家建制镇(后经国标委改为国家级小城镇发展)标准化试点单位。此项目的建设,对加快推进陈贵镇镇园一体,推动产城深度融合,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大冶市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带来示范效应。

二、项目实施意义

1、该项目的建设进一步响应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里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实施乡村战略,建设美丽中国的方针政策;

2、实施过程中有效将建制镇建设的经验、成果进行标准转化,使得建制镇建设从一个宏观的方向性概念转化为可操作的工作实践,引领、指导全国范围内的建制镇标准化建设,让建制镇建设走上规范化和制度化之路。

3、标准的研制和发布,将填补国内标准的空白,打破大冶市申报国家标准零的突破;从而提升大冶市知名度,增加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让大冶市成为在全国范围内可复制、可推广、可执行的标准样板,成为湖北省一张亮丽的名片。

三、项目现阶段进展情况

1、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常务副组长,市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家建制镇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并依靠湖北省标准化研究院的技术力量,组建了技术专家团队。

2、在陈贵“四化同步”基础上,从中选定《建制镇建设基本导则》、《乡村理事会自治服务规程》、《乡村龙狮娱乐基本要求》、《农村保洁运行管理》、《城乡城镇规划标准》、《乡、镇融资基本准则》等25项标准课题进行研制国家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和黄石(大冶)市地方标准,现已将标准报至湖北省标准和质量研究院,进一步做好标准选题和可行性的研究。

四、项目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足。国家建制镇项目验收时间在2018年底,主体承担单位是大冶市人民政府,实施单位是陈贵镇人民政府,需要各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因部分领导思想认识不足,部门单位配合缺位,不重视此工作,导致工作进展缓慢。

二是资金保障不足。国家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的申报、起草、专家评审、发布都需要有配套的资金支持,标准的实施、宣传、培训都是需要有一定的资金给予。

五、项目下步工作计划及建议

一是各级标准的立项实施。要求在2018年6月份前完成建制镇标准体系及25项标准的立项及编制说明工作,确保1-2项国家标准、3项省级地方标准的立项和15项市级地方标准的发布。

二是做好宣传推广。各级媒体进行有效宣传;同时在陈贵镇选取四个试点示范村,以点带面开展试点工作;做好国家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服务平台的建设,发布工作动态信息。

计划做到:一要以人为本,科学谋划。把握“以人为本,因需立项,亮点提炼,科学谋划”的原则,立足陈贵实际,突出创新,标准落实要科学化和实用化。二要整体推进,强化试点。各级部门要积极配合,有效将工作建设的成果进行汇总提炼,落实标准的效益性。三要体现创新,长短结合。全力做好项目的中长期规划,着力把陈贵地方标准提炼成国家级、省级的标准,形成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可执行的标准样板。四是加大投入,提供保障。试点工作建设会涉及到相关硬件设施和软件建设,需要有资金作保障。建议政府财政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预算安排,专款专用。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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