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相关会议了解到,为全面提升我市古建筑企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弘扬古建文化,从即日起,我市正式出台关于促进古建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从而巩固我市古建产业“全国领先”地位,更好打响“大冶古建”品牌。
意见包括,鼓励以湖北殷祖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为核心的古建筑企业,以资本为纽带,以集团章程为行为准则,整合优势资源,组建母公司、子公司、参股企业等共同形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建立古建筑企业集团;打造古建筑文化产业园。支持在铜绿山青铜小镇建设古建筑文化产业园,支持在殷祖镇建设古建筑材料生产基地;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古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由二级晋升为一级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由三级晋升为二级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首次年度总产值超一定标准且在本地年纳税额达一定额度的,将给予其他相关奖励;加强人才培育引进。将古建产业人才培养列入扶持计划,在培训机构建立、设施设备配置等方面予以扶持;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引导保险机构和银行合作开发适合古建产业特点的应收账款信用保险及抵押贷款产品;落实税收优惠待遇。凡原注册地在外地的古建筑企业,变更回大冶市注册,或在我市新登记主持的古建筑企业,承诺五年内不迁出大冶市的,给予企业注册落户之日起连续三个自然年度缴纳税额地方新增财力30%、20%、10%的奖励;对获得外省最高建筑行业奖项的古建筑企业视同获得“楚天杯”,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获得外地(市)最高建筑行业奖项的古建筑企业视同获得“铜都”杯,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设立专项资金。市财政局设立古建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300万元,用于奖励古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工程创优以及支持古建产业创新能力提升、成果展示推介、相关课题研究、发展规划制定、维权打假等。古建筑企业从获得奖励时间起5年内迁出我市的,需全额退回奖励资金。
来源丨今日大冶
记者丨石教炼
责编丨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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