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半年,在出台全国首份专门针对省级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定价成本信息公开行为及其监督管理活动的管理办法后,29日,湖北省物价局又发布《湖北省“晒成本”实施办法(试行)》《湖北省成本调查结果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它们分别从公共服务和市场竞争的角度,要求经营者主动公开相关商品和服务的定价成本,或价格主管部门的处理结果。
长江日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在推进成本公开领域一年内出台三个办法,湖北省处于全国领先位置。
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需要“晒成本”的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分别包括了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交通,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卫生、社会福利等。“可以理解为今后公交车车费、水费、电费、气费的成本都将向社会公开。”湖北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说。
“晒成本”的好处是什么?记者了解,今年在审核武汉公交集团成本构成时,剔除了在职不在岗人员的费用,核减了40%的招待费,规范各工种人车比下降到成本规制标准值内。
《湖北省“晒成本”实施办法(试行)》中规定,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要公开的相关定价成本信息内容包括机构设置、资本构成、财务管理、业务成本、单位定价成本等,并且公开信息的时间不能少于30个工作日,公开途径则包括公开网站、当地媒体等。
在《湖北省成本调查结果公开实施办法(试行)》中,开展成本调查的主体为价格主管部门,要求他们面对公众投诉、价格争议较大等情况时,主动开展成本调查,并向社会公开调查和处理结果。比如近期的武汉市民反映本地多家机动车检验站违规收费,武汉机动车检验行业协会声称是成本上升涨价。作为武汉市价格主管部门的武汉市发改委表示,此举属于违规涨价,企业应提供相关成本材料。
截至今年前三季度,湖北省共完成定价成本监审项目274项,全部项目上报成本307.24亿元,核减231.39亿元,核减率24.68%。
来源丨长江日报
记者丨张隽玮 通讯员沈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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