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故技重施”伸贼手被失主擒获 民警提醒:手机钱包等物品随身需随身携带

11-15 14:22  

一小偷专趁上网人员疲累之际,偷走其手机变卖。11月11日,该男子再次潜入一网吧内预谋作案,被之前失主认出,当即报警。最终,该小偷被辖区派出所抓获。

11月11日,金湖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报警人称自己抓到一名偷手机的贼。民警刚到事发现场附近,就见一男子从一网吧里冲出来,夺路狂奔,后面有两个年轻人正在追赶,嘴里还在喊着“抓小偷”,民警追出十几米远,将男子抓获。经询问,该男子正是偷手机的贼,出警民警随即将其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该男子姓袁,今年26岁,大箕铺镇人,未婚,无业。2010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13年因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7个月;2015年5月,因其他妨害社会管理被行政拘留十日,可谓前科累累。

11日凌晨2时许,袁某来到之前作过案的金湖某网吧,伺机再次作案,而这一切都被网吧内上网的曹某看在眼里。原来今年9月29日,曹某在此网吧内被人盗走一部手机。当时他就调取过网吧监控录像,录像中的男子与袁某高度相似。

于是,曹某便喊来朋友,拦住袁某质问,袁某对此矢口否认,于是曹某便打电话报警。袁某见对方报了警,心理发慌,便伺机逃跑,不料,刚跑出十几米远就被赶来的民警抓获。审讯当中,袁某对其盗窃手机一事供认不讳。

据袁某交代,9月29日早上6时左右,袁某独自一人从墈头走到金湖的某网吧,伺机寻找作案目标。在网吧里,袁某发现一名上网男子坐在电脑椅上睡着了,于是走上前去瞄了几眼,确认该男子确实睡着后,这才“安心”地拿走曹某放在桌子上的手机。偷完手机后袁某随即打车离开,并在大冶城区将手机以240元价格卖给了一位路人。袁某还交代,同月他曾在大冶民众乐园附近一网吧上网通宵时以同样的手段盗走一部手机,并以5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一位路人。

目前,袁某因犯盗窃罪被大冶警方行政拘留十五日,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办案民警提示,为了自己的财物安全,请尽量将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同时也请尽量避免在网吧等人多混杂的公共场所睡觉休憩。

来源丨今日大冶

记者丨陈弘毅 通讯员 石彪

责编丨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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