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出车祸父亲顶包 民警多方工作还原真相 民警公正执法赢得钦佩

11-14 10:14  

儿子、丈夫纷纷被警方依法拘留,常人可能无法承受、悲痛欲绝,但深明大义的市民刘女士却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热心为民”八个大字的锦旗送到交警部门,这究竟为何?11月9日上午,这一幕就发生在大冶事故调处中心大院内。

据了解,今年8月28日上午,村民赵某坐在家门口吃早点,突然听到“砰”地一声巨响,她以为是自家的汽车车胎爆了,就走上马路查看。只见路中间一辆大客车车头撞凹,离大客车前方十余米的地方趴着一个人,身上被摩托车压着,赵某随即拿起手机报了警。

大冶交警事故调处中心民警程胜接到报警电话后,急忙驱车赶到位于106国道石应高路段的事故现场。根据现场初步调查情况来看,大客车是由阳新往小箕铺方向行驶的,与摩托车发生碰撞后导致摩托车驾驶员袁某(男,54岁)当场死亡。

在事故现场自称是客车驾驶员的郑某(男,56岁,阳新人)被民警带回中队进行深入调查。在询问事故发生经过的过程中,郑某前后矛盾、闪烁其词,称受到惊吓一时记不清了。民警随后对售票员陈某(女,36岁)进行讯问调查,两人口供基本一致。

但是,办案民警程胜对驾驶员郑某描述的案发过程却心存疑虑,拥有多年办案经验的他认为,以事故现场勘查情况来看,与驾驶员描述的案发经过并不相符。

当晚,办案民警程胜前往阳新县交警部门,请求查看事故发生之前该车的卡口记录。民警调出了该大客车之前的卡口照片信息,驾驶员面容模糊,辨认不清,但能够肯定的是,图片中的男子肯定不是案发当天投案的郑某。

民警经过走访、询问、现场勘查等多方排查,掌握证据后对郑某和售票员陈某进行第二次询问。在证据面前,郑某和售票员陈某承认当天开车的是郑某的儿子小郑(男,27岁,阳新人),为了替准驾不符的儿子逃避法律的责任,郑某义无反顾为儿子扛下所有责任。原来,当天小郑持B2驾驶证驾驶大客车从阳新往大冶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石应高路段时,小郑打左转向灯准备超越前方的货车,与迎面而来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

事故发生后,小郑打电话给哥哥,询问怎么办,哥哥让弟弟先躲到一边,以防死者家属对其进行殴打。随后,哥哥给父亲郑某打电话告知情况,父亲正好在阳新县白沙镇,离案发现场10分钟车程,便匆匆忙忙乘车来到案发现场为儿子顶包。

9月4日晚,在各类人证、物证面前,交通肇事嫌疑人小郑被大冶警方依法行政拘留。9月18日,因涉嫌交通肇事被刑事拘留。

11月6日,大冶市交警将涉嫌作伪证的郑某移交至东风路派出所。最终,郑某因冒名顶替肇事司机,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案发后,办案民警多次组织双方家属进行调解,最终,肇事方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取得了被害人家属谅解。尽管儿子、丈夫双双被送进牢房,但对交警部门执法公正、秉公办理、为群众着想的工作作风,肇事司机小郑的母亲刘女士依然倍感钦佩。

11月9日,刘女士将“公正执法,热心为民”八个大字的锦旗送到事故调处中心民警程胜手上,赞扬办案民警在办案过程中秉公执法,感谢民警在调解双方案件时做出的努力。

来源丨今日大冶

记者丨陈弘毅 通讯员 刘丹

责编丨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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