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印发《扶贫小额信贷实施办法》,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增收创收。
据了解,市财政将安排1000万元建立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合作银行按照不低于风险补偿金总量1:7的比例进行放贷,贷款规模可达7000万元。
凡具备就业创业潜质、技能素质、有一定劳动能力、还款能力和守信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尤其是非政策性兜底和动态管理新增的扶贫对象,都可申请“10万元以内、无担保、免担保、全贴息”的扶贫小额信用贷款,贷款期限为一至三年。贷款用于贫困户以自主经营或委托经营方式,发展家庭种养业、家庭简单加工业、家庭旅游业、购置小型农机具,以及参与当地新型农业市场经营主体投资的增收创收项目。
目前,农业银行大冶市支行、邮政储蓄银行大冶市支行、湖北银行大冶市支行、大冶市农村商业银行均可受理贷款申请。
为激发脱贫的内生动力,我市还对“发展产业、自主创业、积极就业”的建档立卡对象实行奖励,符合条件的每户奖励1000元。
来源丨今日大冶
记者丨通讯员 石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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