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记者从市安监局获悉,从今年四月份起,在该局对三起群众举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核实无误后,根据举报情况,对这三起举报安全隐患的群众分别给予了1000元、 1000元、 2000元现金奖励。
据悉,为了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市安监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有关《举报奖励制度》,其中奖励金不低于1000元、不高于30000元。市安监局设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举报电话:0714-8769998。开通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12350”。
安监局提醒,对举报群众的信息一概保密。
来源丨今日大冶
记者丨卢梦
责编丨郑琦
云上大冶投稿邮箱:ysdaye@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