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广播电视台台标征集启事

06-13 10:02  

为树立大冶市广播电视台的崭新形象,进一步推广宣传大冶市广播电视台,旨在通过统一的标识包装,向市内外展示大冶市广播电视台的时代风貌和行业特色,现面向社会公开有奖征集大冶市广播电视台台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设计要求

1、设计内容应符合电视、广播、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一体的全媒体特征,包含大冶元素,具有大冶独特文化内涵。

2、设计必须符合电视视觉效果,构图简洁、色彩明快,便于识别记忆。同时能适用于采访设备、宣传场地、印刷品、徽章以及电视衍生品的标志宣传。 

3、设计稿必须是原创作品,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知识产权。

二、投稿要求

1、来稿手工绘制、电脑制作、电子图片不限;

2、来稿须图样清晰、制作工整,并另附图案设计理念及创意说明。

3、来稿须注明设计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4、征集时间: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8月15日(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5、作品投递地址:湖北省大冶市广播电视台新冶大道58号(来件请注明"台标征集"字样)  

邮编:    435100 

联系人:  李文莉

联系电话:13886486632   0714-8762562

电子邮箱:507759592@qq.com

三、评选与奖励  

1、大冶市广播电视台将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初选出优秀作品,从优秀作品中推出入围作品在大冶市媒体公布并接受市民评选。  

2、在综合专家评审组意见和市民投票结果的基础上,在入围作品中选出本台台标。  

3、最终被采用的台标设计者将获得奖金10000元。

四、法律声明  

1、所有应征作品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严禁侵犯任何第三方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必须未被注册使用过。参选作品中如涉及侵权等法律责任,完全由作者负责。  

2、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将正式书面通知作者,并签署《大冶市广播电视台台标征集活动著作权转让承诺书》,其涉及的所有权、修改、使用、署名、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转播、改编权等所有著作权均归大冶市广播电视台。创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发表、使用。  

3、应征作品一律不退,未中标方案作者可自行处理。  

4、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大冶市广播电视台所有。  

大冶市广播电视台

2017年6月13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