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母亲节如期而至,可男子肖某却没办法在母亲身边陪母亲好好地过节了。这位惯偷在第五次刑满释放后又干起了偷盗的老本行,一年后再次进了班房。5月12日,肖某对其先后窜至黄石、阳新、大冶、咸宁通山等地翻窗入室盗窃作案28起,盗窃现金、烟酒、茶叶、纪念币、玉器首饰等财物价值约十多万元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深夜居民家中失窃 警方锁定惯偷
今年4月5日凌晨,金湖黄家献村彭和庄湾村民彭某家失窃,窃贼撬窗入室,将一个玉手镯、一块银元、一套纪念币以及32包香烟盗走。
接到报警后,金湖派出所高度重视,在结合近期金湖地区发生的多起入室盗窃案的案情分析与大冶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技术支持下,4月25日,警方锁定了嫌疑人肖某。
据了解,肖某今年47岁,是阳新县龙港镇河东村人。警方对肖某并不陌生,肖某在1987年就开始了盗窃“生涯”,从1988年至2016年先后因盗窃被判刑五次,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惯偷。
警方侦查后发现,肖某白天在阳新龙港镇跑麻木生意,下午离开龙港镇前往盗窃地点,第二天凌晨4、5点钟再赶回家里。5月8日晚,经过连日来的蹲守,金湖派出所民警在龙港镇汽车站发现了肖某,民警以坐麻木为由成功将肖某抓获。
流窜多地实施盗窃 家中堆满赃物
民警随后在肖某位于龙港镇的三层小楼里进行搜查。肖某家一楼与寻常人家无异,二楼的房间里却堆满了高档烟酒、古玩玉器、钱币首饰等物品,显然这些都是肖某偷来的赃物。
审讯时,肖某先开始并不配合,他只含糊地交代了在大冶的4起案件。但当民警将所查赃物展现在肖某眼前时,他这才长叹口气,认罪服法。
经审讯,肖某交代,自2016年1月第五次判刑刑满释放后,由于自己腿有残疾,找不到事做,没什么正经收入,于是再次干起了偷盗的老本行。白天,肖某在镇上开麻木过活,到了下午他便离开家乘车前往黄石、大冶以及咸宁的通山等地实施盗窃。肖某随身带着撬窗用的钳子和一部手推车,来到目的地后,他边走边寻找目标,确定住户家中无人,他便在凌晨下手,得手后将赃物装上手推车拖走,再连夜赶回家中。
提及母亲泪流不止 只得狱中忏悔
肖某9岁时父亲就去世了,他的老婆早与他离婚了,儿子在外打工,自己有个弟弟也有十多年没联系了,只有家里中风瘫痪在床的老母亲与自己相依为命。提起家里的老母亲,肖某的眼泪便流了下来。无论是白天跑麻木中午回家,还是凌晨在外地得手后回到家中,他都会为母亲做吃的。肖某不抽烟也不饮酒,他偷盗得来的钱一般用于改善生活条件,或是用于照料母亲。“我这次肯定回不去了,见不到她(母亲)了。”肖某无比伤心地说道。
目前,肖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肖某的母亲也由当地的村干部先行照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编后语:提及到母亲,便泪流不止。我相信,对于母亲的牵挂和愧疚是发自于肖某内心的。不得不说,作为一个儿子来说,肖某是孝顺的。然而,作为一名小偷,肖某的行为又是可耻的。用偷盗得来的钱财去改善生活和照料母亲,这显得多么滑稽和讽刺。试问,用这种肮脏的钱财去孝顺母亲,母亲真的会高兴吗?显然不会。我们愿意用善意去理解肖某的孝顺,但也请让这种孝顺干净、纯粹。且在狱中好好反省,为着不辜负母亲的等待和企盼。
来源丨今日大冶
记者丨陈弘毅 文/摄
责编丨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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