匕首“泄露”盗贼身份 男子被依法刑事拘留

05-11 11:32  

民警夜间巡逻,在网吧查获一名携带匕首的男子。经审讯调查发现,该男子竟还是名盗贼,半年内专挑比较高档的越野车砸车玻璃盗窃车内现金或香烟等财物16起。

5月7日晚上8时许,保安镇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在某网吧内查获一名上网男子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并将其带回派出所审讯。

该男子名叫贺某,今年26岁,是该镇金塘村人。民警对贺某并不陌生,他曾于2013年因盗窃罪被判刑,至2014年底才刑满释放。此外,贺某还有吸毒前科。这一次,贺某被查出随身携带了一把匕首。

此前,民警虽然在调查另一起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案件时,通过调阅被盗车辆附近监控视频,发现了一个模糊的身影,此人体貌特征与贺某非常相似。

通过进一步调查、审讯发现,近期困扰民警的多起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案件竟均系贺某所为。其中一起发生在今年3月,保安镇做生意的30多岁女子朱某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停在院中的一辆越野车的左后侧玻璃窗被砸破,放在前排座椅间储物盒内的21包高档香烟被盗。

据贺某交代,他每次作案都选择在凌晨,专挑比较高档的越野车下手。砸玻璃用的石头是就地取材,砸破玻璃后再用自己随身携带的匕首将窗框上残留不齐的玻璃处理干净,主要盗窃车内现金和香烟。得手后,香烟留着自己抽,现金则用于上网、买彩票和吃喝玩乐。

目前,警方已查实贺某今年以来作案16起。由于不少车主提高了安全意识,并不会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因此贺某也时常“失手”。得手最少的一次是今年4月的一个凌晨,他砸破一辆越野车的玻璃后只翻出23元。

5月9日,贺某因涉嫌盗窃被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来源丨今日大冶

记者丨陈弘毅 通讯员 卢雯 文/摄

责编丨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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