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牛皮癣”“牛”不起来

04-26 08:46  

办证、刻章、开锁、房屋出租、招工等各种小广告在大冶的车站、街道、公厕、小区等公共场所非法张贴或者涂写,它们数量大、清除困难,对城市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有很大的负面影响,城市“牛皮癣”的存在,是一道“硬伤”。

为积极响应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消除城市视觉污染,治理顽疾,今年3月初,市公安局联合城管局、环卫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开展市容环境大规模集中整治。

双管齐下   遏制张贴“牛皮癣”势头

结合之前的工作,4月17日,市公安局召开专题会议,成立“牛皮癣”整治打处专班,分别从市公安局巡警大队、东风路派出所、东岳派出所、金湖派出所和罗桥派出所各抽调民警一名,专职打击惩治乱贴“牛皮癣”小广告行为。

据介绍,专班积极利用我市相关部门组成的巡查整治“牛皮癣”工作小组微信群,密切关注每日的群动态,发现一起乱贴小广告的举报,立刻前往处置。专班还组织巡逻队,每日不间断在城区各大街小巷巡逻,同时还安排便衣民警上街侦查,一明一暗、双管齐下,遏制张贴“牛皮癣”势头。

有些人错误认为只要小广告内容不是非法的,就可以到处乱贴乱画。民警提醒,在建筑物、构筑物、居民住宅楼道、树木、电线杆及地面上乱贴乱画的“小广告”,不论内容是否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可以按照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行为进行处罚,最高可予以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据了解,如果专班发现“牛皮癣”广告内容涉嫌制贩假证、贩卖枪支弹药、迷药、刀具、驾照收分、卖淫嫖娼、诈骗等违法线索和人员时,将移交公安机关辖区派出所,由派出所核查真伪,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要及时受案,开展调查,从源头上打击涉“牛皮癣”的违法犯罪行为。

自4月17日专班成立后,“牛皮癣”整治情况如下:开发区完成上冯路、观山路、大冶大道三个路段的“牛皮癣”清除工作,共计156处(一面墙体为一处),约2000条(一张小广告为一条);东岳街办发现285处,共约7000条,全部清除到位;金湖街办清除牛皮癣70余处,新增发现牛皮癣62处全部清除到位;大箕铺辖区完成清除740处,约1200条,新增发现100处,清除80处,约150条。此外,专班还训诫乱贴“牛皮癣”小广告人员75人,全部没收小广告卡片和工具;行政拘留乱贴小广告的违法人员2名。

“目前,无规范性小区的‘牛皮癣’小广告特别多,清除难度大,重复乱贴‘牛皮癣’小广告的非常多,刚清除了随后又贴了,对我们的工作起有所阻碍。”专班民警表示,“希望全体市民能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抵制‘牛皮癣’小广告,并积极举报。”

严厉打击  多人因张贴“牛皮癣”被拘留

据了解,警方专班在开展工作时,发现有人乱贴小广告,大部分情况下,都以训诫为主,但不排除一些因贴小广告造成公共财产损失的例子,有些人为此还被依法拘留。

“贴小广告算什么事,这也违法吗?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在金湖派出所接受讯问时,金湖人华某不以为然,对警方的介入显得格外激动。4月13日上午,华某在金湖城建中队门前电线杆张贴小广告时被金湖街办城管中队工作人员发现,随后华某被带至金湖派出所,其随身携带的招聘广告和浆糊等物品也被没收。经查证,华某两天内在金湖街办民房、公交车站、公路沿线水泥电线杆等处张贴了大量招聘广告。当办案民警告知,他的行为属于损坏公私财物行为将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时,华某这才慌了神。这是今年我市开展“牛皮癣”整治工作以来第一个被行政拘留的案例。

4月18日,大冶警方与我市相关部门组成的巡查整治“牛皮癣”工作小组的微信群里出现这样一则消息,同时警方也接到了市环保局附近群众的举报。当天下午3时许,贴小广告的男子向到场的大冶市公安局“牛皮癣”整治打处专班民警自首。经审讯,该男子名叫陈某,在环保局侧面一楼做维修空调的生意。陈某为了推广自己的生意,选择在附近显眼的环保局路段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栏上张贴自制的小广告,导致宣传栏损毁严重,损失大约500元。 当日,陈某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3日。小广告竟然贴上“创文”宣传栏,必须要受到严厉的处罚。

4月21日,开发区某社区向专班举报:“近期,我社区有部分外来人员大量张贴、喷刷‘牛皮癣’小广告,特别是某搬家公司的广告,在居民楼和电线杆上用油漆喷满了,为清理这些牛皮癣,我们花费了千元。”专班民警经过调查,将涉案人柯某抓获。据询问,柯某交代自己为了方便自己搬家公司的生意,伙同他人购买喷涂工具,于今年3月利用夜晚的时间在叶家坝社区喷涂小广告。

眼下正值我市文明创建迎创活动的关键期,大冶警方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响应参与,主动拒绝相信小广告信息,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不乱贴、乱画小广告,发现有人张贴小广告时应及时进行举报,专班将迅速出击,严厉打击,严肃处理,让牛皮癣“牛”不起来。

来源丨今日大冶

记者丨陈弘毅 文/摄

责编丨郑琦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