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3月22日电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职称评审不再将外语作为前置条件,不将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统一要求。
《意见》还推出多项改革举措。为打破重学历、唯论文倾向,突出树立实绩、倾斜一线的人才导向,明确了改进人才评价方式。其中,对实践和操作性较强的专业,不作论文要求,可将专利成果、项目报告、技术推广、教案病案等作为主要评价要素。同时,下放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权,增加年度企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频次。各职称系列未设置正高级别的均设置正高级别,国家和省人才计划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应系列专业高级职称等。
为拓宽湖北人才引进通道,完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意见》明确事业单位引进副高及以上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博士可直接考核、择优引进;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放宽高校、科研院所、医院、新闻等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调控,由单位自主决定绩效工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