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03-08 09:50   黄石日报  

近期,黄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7日,黄石市纪委将其中7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黄石市儿童活动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陈伟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6月至2016年9月,黄石市儿童活动中心违规发放职工通信补贴共计1.79万元。2016年10月,陈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规发放的补贴资金。

2.大冶市交通运输局总会计师石红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2012年10月至2016年8月,石红在分管该局办公室期间,要求大冶市交通建设开发总公司出资购置一辆桑塔纳轿车出借给该局使用。2017年1月,石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大冶市政法委原副书记杨裕军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4月,杨裕军在带队赴贵州、湖南考察学习期间,同意考察组成员借机绕道至黄果树瀑布等景区游玩,并将旅游费用2100余元在单位报销。2016年9月,杨裕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违规报销的旅游费用。

4.阳新县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汪海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6年,汪海先后7次收受他人所送礼金共计1.4万元。2017年1月,汪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违规收受的礼金。5.黄石港区江北自来水厂厂长董剑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6年8月,董剑违规为其子操办升学宴,收受下属及亲戚以外人员礼金共计1800元。2016年9月,董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规收受的礼金。

6.下陆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细鹤违规公款吃喝、公款健身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9月,王细鹤违规参与公款吃喝、公款健身活动,并将公款吃喝费用1.4万元、公款健身活动费用2.57万元在国有资产门面租金中抵减。2017年1月,王细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7.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子镇上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徐德二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接待问题。2014年1月至2016年4月,上庄村违规发放津补贴1.35万元,违规招待2.35万元,套取项目资金19.76万元设立账外账并从中开支。2016年10月,徐德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赔相关费用。(记者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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