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公开招募2024-2025年度特聘农技员公告

11-08 11:11  

根据《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办发[2024]67号)精神,结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公开招募2024-2025年度特聘农技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数量

此次公开招募拟招聘6名特聘农技员。其中:

1.水稻产业特聘农技员1人;

2.蔬菜产业特聘农技员1人;

3.茶叶产业特聘农技员1人;

4.水果产业特聘农技员1人;

5.中药材产业特聘农技员1人;

6.水产产业特聘农技员1人。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全市范围内的农业乡土专家、农业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一村多名大学生”优秀学员和高素质农民、普通高校涉农专业优秀毕业生、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和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以钱养事”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

(二)招募条件。特聘农技员应常驻大冶市范围内,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农业农村工作,服务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在当地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2.在所从事产业有较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近五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无重大违纪、违法行为;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5.年龄55周岁以下(即1969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人员),高中及以上学历,其中“一村多名大学生”优秀学员和普通高校涉农专业优秀毕业生必须有2年以上涉农工作经历。

三、工作任务及考核管理

(一)工作任务

1.推进产业发展。围绕我市水稻、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水产等重点产业发展,联系有关专家,配合相关行业部门科学谋划产业发展思路,共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培育发展示范主体。

2.提供服务咨询。立足自身条件,为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开展咨询服务,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对农户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其科学种养水平。每月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不得少于5次。

3.开展政策宣传。宣传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让相关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4.运用中国农技推广APP。熟练运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将服务成效在线展示宣传,每月平均上传农情、日志、问答10条以上。

(二)考核与薪酬

1.绩效考核。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大冶市特聘农技员考核管理办法》,采取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特聘农技员进行绩效考核。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并扣除相应的技术服务补助费用;考核优秀的,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续聘。

2.服务薪酬。特聘农技员聘用经费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资金中支付,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用于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相关活动所发生的食宿、交通和其他费用补助,一年服务费为1.2万元。服务期满后经考评审核后发放,如中途终止合同,则按实际服务时间计算。

四、招募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招募工作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审定公示、签订服务协议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请

个人自愿报名填写《大冶市2024-2025年度特聘农技员个人申请表》,报市农业农村局。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5日。

报名地点:市农业农村局科教信息股(市农业农村局1214室)

联系人:黄丽琼 0714-3818969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毕业证书、农业职称类资格证书、业绩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提交报名表2份。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完整清晰、真实有效。

(三)专家评审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成立专家评审组,对通过资格评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专业考核评分,最终按平均分从高到低择优聘用,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考核评分程序为个人陈述与农技推广工作有关的经历,展示过去的工作成果或业绩,专家就应聘岗位专业技术方面点题询问。

(四)审定公示

拟聘用人员自费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由市农业农村局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现场考察,形成考察报告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审定,确定聘用人员,并大冶市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因体验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五)签定服务协议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市农业农村局与确定聘用人员签订《大冶市特聘农技员服务协议(合同)》,聘期12个月。

附:《大冶市农业农村局特聘农技员个人申请表》

大冶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8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