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张蕾)16日,罗家桥街道通报一起焚烧处罚案例。
10月12日,罗家桥街道城乡建设办人员在榨桥村巡逻时,发现茅圻路路边一处农田火点。随即,执法人员迅速上前扑灭了火点并组织周边群众进行翻耕,现场过火面积达3亩。通过后续勘验取证、现场调查,发现该处火点系榨桥村村民陈某英为了及时在农田上复垦与播种,将杂草在农田上直接焚烧,造成大气污染。
针对此起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村民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处以5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态度良好,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承诺以后坚决杜绝类似行为的发生。
下一步,罗家桥街道将紧盯源头治理,坚持“三个加强”,加强普法宣传,加强巡查检查、加强执法监管,切实严控露天无序焚烧行为,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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