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李尚书 通讯员 金晶)“我们追款迟迟无果,没想到法院的简易程序能够这么快审结,让‘交出去的钱’没有变成‘泼出去的水’,辛苦法官了!”某建筑公司负责人由衷感叹道。
近日,市法院罗家桥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通过“共享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高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预付款秒变“闹心款”
2022年,某建筑公司向某商贸公司采购了一批钢化材料,约定先由该建筑公司预付货款给商贸公司,后期双方结算“多退少补”。因为想要长期合作、发展业务,基于对商贸公司的信任,该建筑公司同意了此方案,并签订销售合同。
该建筑公司分8次预付货款总计300万余元后,商贸公司及时将钢化材料运送到位,双方核算预付款结余14余万元。然而,该建筑公司多次请求退还,却频频遭到商贸公司的推脱、拒绝,无奈之下,向法院起诉请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零距离化解“烦心事”
受理案件后,市法院立即启动商事纠纷“调裁分流”三级过滤机制,按照双方当事人意愿,案件流转至罗家桥“商事”法庭,承办法官黄静迅速研判案情,了解到原告与被告在货款纠纷前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且案件事实清楚、争议较小,调解可能性较大。为尽快化解纠纷,黄静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并通过“共享法庭”借助多方力量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耐心疏导双方情绪。黄静从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互惠共赢角度出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力促双方友好解决问题。在多番劝解下,双方当事人终于心平气和地交换意见、想法,就货款数额与给付时间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双方握手言和,并约定2024年8月25日前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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