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电信网络诈骗案警示录】将“跑分”这条“致富门路”介绍给好友——“帮信”前科人员非法获利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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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柏蔷薇 通讯员 吴谦)7月6日,经前期线索经营,市公安局东风路派出所副所长马庆龙、民警姜伟豪耐心规劝,引导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嫌疑人吕某斌投案自首并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2022年6月,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下文简称“帮信罪”)被广东省中山市公安局沙溪分局取保候审的吕某斌在网吧上网时,发现网吧厕所墙上涂鸦着“高价收卡,1至3万元”的广告,没有经济来源的吕某斌立刻记下了广告上的电话号码。第二天,吕某斌拨打了该电话,对方称需要本人带着自己名下手机、银行卡到指定的位置会合,之后将手机、银行卡等交给对方“走账”,每提供一张银行卡就给15000元至18000元不等,“跑分”(一种洗钱行为,利用银行卡、第三方支付账户为他人收款,并转账到指定账户,从中赚取佣金)费用另结,全程必须严格保密。

吕某斌听完后,立刻明白了对方意图,自己正是因为“帮信”才被取保候审的,名下银行卡、微信、支付宝均被限制,知晓其中利害关系。然而,面对“巨额”诱惑,吕某斌因自己不能参与,就将这条“发家致富”的“门路”介绍自己好友吕某,想“借”吕某银行卡“走走账”,收点“好处费”。

一开始,其好友吕某并未答应,但架不住吕某斌多次宴请,吕某最终答应吕某斌弄张银行卡来“跑分”。

2022年8月,急于“赚钱”的吕某斌询问吕某能否再介绍其他人来“跑分”,每介绍一人就给吕某5000元“好处费”,吕某称可以,几天后吕某找到了石某某(已打击处理)。眼见“人员齐备”,吕某斌开始联系上线,上线通知吕某斌带人前往江苏省常州市,到站后会有“专人”碰头,于是吕某斌立刻安排吕某、石某某2人前往常州市。8月10日,吕某称事情办妥了,并按照之前约定将3800元现金交给了吕某斌。

经调查,2022年8月8日,吕某、石某某在吕某斌资助下从大冶出发前往常州市进行洗钱“跑分”,吕某名下两张银行卡涉案流水高达158万元,其中45万元涉及大冶市一起电诈案件。

2022年9月,吕某、石某某被抓捕归案。通过线索追查,2024年7月初,警方发现二人“上线”为吕某斌,市公安局立马布控追踪,通过民警与吕某斌电话沟通、耐心规劝,吕某斌投案自首。目前,吕某斌因涉嫌“帮信罪”已被大冶公安部门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了解,“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刑法规定,该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包括收购、出售、出租“两卡”(手机卡、银行卡);提供或操作“GOIP”“猫池”“多卡宝”等设备,为电诈团伙搭建远程“机房”;利用社交媒体账号等方式为电诈团伙推广引流;为网络犯罪分子制作、封装、维护非法软件;职业“码农”团伙依附非法平台疯狂“跑分”等。

在日常行为中,出租和转借银行卡给他人、帮朋友制作程序、封装软件,极易触犯“帮信罪”。

责编丨陈  雪

编审丨范先浩

监审丨冯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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