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道奎、蔡建霞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湖滨路37号市政府家属区4栋3单元802室,《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大冶市房权证01字第22035号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2011)第010112202-16-4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刘道奎 蔡建霞
2024年5月27日
刘道奎、蔡建霞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湖滨路37号市政府家属区4栋3单元802室,《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大冶市房权证01字第22035号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2011)第010112202-16-4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刘道奎 蔡建霞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