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2024) 第164号

04-26 12:20  

方春容、黄金彪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保安镇民主街保安老街124号2单元303室,《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大冶市房权证06字第109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方春容  黄金彪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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