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人获全国表彰

©原创   04-01 08:15  

云上大冶报道(记者 熊业欣)近日,司法部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我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罗爱娇获评“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群众为罗爱娇(右一)送锦旗

一直以来,罗爱娇秉承为民服务初心,勤勉敬业,真抓实干,坚持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原则,充分保障弱势群体权益,得到了群众广泛赞誉、领导和同事们的高度认可和好评,连续四年被评为大冶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工作中,她十分注重法律知识的积累,及时研究最新的法律法规,不断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提高业务技能;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认真履职尽责,敢于攻坚克难,确保法律援助中心积极高效运转,助力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自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以来,她组织参与法援案件1404件,组织办理的归档案件合格率100%。共接待来电来访群众480人次,参与重大宣传活动30次。

近年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突出抓好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监督、普法宣传教育、特殊人群监管、基层人民调解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不断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为服务经济发展、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作出积极贡献。

责编丨陈  雪

编审丨周春明

监审丨吴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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