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自阳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角田村郑家堍湾,不动产证号鄂(2021)大冶市不动产权第0210201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自阳
2024年3月12日
郑自阳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角田村郑家堍湾,不动产证号鄂(2021)大冶市不动产权第0210201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自阳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