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冶支行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上冯路5号4栋3单元701室,《房屋所有权证明》证号:大冶市房他证02字第33134号遗失,该款已结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冶支行
2024年2月6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冶支行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上冯路5号4栋3单元701室,《房屋所有权证明》证号:大冶市房他证02字第33134号遗失,该款已结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冶支行
2024年2月6日